央行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新华08  2010-12-03 19:15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王培伟 王宇)为配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工作,中国人民银行3日晚正式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细则》对《办法》所称预付卡范围、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反洗钱措施、支付业务设施、组织机构、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等作出明确规定和细化。

  《细则》规定,《办法》所称的预付卡不包括仅限于发放社会保障金的预付卡、仅限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预付卡、仅限于缴纳电话费等通信费用的预付卡和发行机构与特约商户为同一法人的预付卡;《办法》所称的支付业务设施包括支付业务处理系统、网络通信系统以及容纳上述系统的专用机房;《办法》所称的信息处理支持服务包括信息处理服务和为信息处理提供支持服务。

  今年6月21日,央行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进行规范,《办法》已经于9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网上零售市场的高速发展,我国以非金融机构支付为主的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每年增长幅度都在100%以上,已从2005年的163亿元猛增至2009年的接近6000亿元规模。但第三方支付也屡屡暴露出网络监管缺失、行业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责任编辑:邹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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