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

来源:新华08  2011-01-27 18:56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记者苏雪燕、刘诗平)中国银监会27日发布消息称,银监会已于近日发文,针对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从市场准入、规范营销行为等方面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做出明确规范。

  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主要从管控风险角度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进行规范。

  ——在市场准入方面,《办法》对中资银行、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等相关机构开办发卡或收单业务、设立信用卡中心等专营机构、市场退出等事项实施审批制;对新增信用卡产品种类、增加信用卡功能、增设受理渠道、授权分支机构开办业务等其他业务实施报告制。针对信用卡业务退出机制缺失的问题,《办法》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采取提请审批、提前公告、有效处置问题、避免突然中止服务等措施,充分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在规范营销行为方面,《办法》从营销材料、人员管理、面谈面签、信息披露和保密义务、资料保存备查5个方面明确了监管要求,并规定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禁止对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卡(附属卡除外)。

  ——在规范超限额用卡服务方面,《办法》规定,发卡银行提供超限额用卡服务、收取超限费等必须以持卡人开通此项服务为前提。

  ——在催收管理方面,《办法》允许商业银行针对特定情况与持卡人平等协商,共同设计个性化还款协议,并对个性化还款协议的催收行为和后续处理予以规范。

  ——在商户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对特约商户进行现场调查和资质审核,并不定期回访和巡查,纠正特约商户违规行为。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总量已达到2.1亿张,全年信用卡交易量达5.1万亿元,其中消费金额2.7万亿元,对拉动内需、促进消费起到了重要作用。(完)

  

【责任编辑:穆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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