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下一个“蓝海”

来源:新华08  2011-05-31 10:15

  ⊙凌云峰 ○主持 梁伟

  “十二五”期间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转型的焦点在于如何提振国内消费市场,最大的增长空间显然在广袤的农村市场。而启动农村市场的核心问题是能否为农村提供持续优良的金融服务支持。

  据测算,到2020年全国新农村建设新资金需求总量为l5万亿元左右,其中大部分资金需要由金融机构提供。新农村建设涉及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客观上也要求金融服务品种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

  但现实的情况是农民贷款难、金融机构收缩涉农业务的现象依然极为普遍。而中国东部沿海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自然环境等等差异明显,也导致各地的情况既有共通之处,又存在特殊性。农村金融之路依然是“道长且阻”。

  如何破解农村金融的难题,把握农村市场发展的机遇,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从本报记者几地调研的情况来看,有几个现象值得注意:

  一是除江浙富庶地方外,农村区域金融市场竞争很不充分,机构数量严重不足,金融服务覆盖率偏低。国有银行在商业化的进程中,逐步撤离农村基层单位,除农行外,一般只在县城设立分支机构。在西部欠发达地区,经常是一个乡镇只有一家农信社“留守”,而邮储网点多是办理存款而无贷款功能。在产粮大省河南,当地银监部门负责人坦言,相比城市金融业务,其农村金融覆盖率远远不足,这一数字尚不足40%。

  二是在城市化的潮流下,乡村一级在人口迁徙上呈现出劳动力一边倒的净输出现象。本报记者在宁夏某县某乡调研得知,全乡80%的青壮年常年在外地打工,好多村成了“留守村”。而留守的中老年对信贷有效需求不足,基层农信社甚至出现款贷不出去的怪现象。伴随着劳动力的流失,各家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将农村吸收的资金上存,使农业和农村资金出现了大量的外流现象,这使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更加突出,凡是有点想法有点能力的农村青年更加不愿羁留乡里。

  三是中国东部沿海和中西部地区差异非常大。江浙发达地区一个县级市的财政收入往往能抵上西部欠发达省份一省的总量,如宁夏等。这使得各地的农村金融呈现出不同的发展阶段。如在苏南地区,八家当地的农商行发展势头迅猛,不光积极往“辖区”外开设分支机构,张家港、常熟、吴江和江阴等4家农商行的上市申请更是得到证监会的正式受理。而宁夏西海固地区6家农信社则在困难中坚持三农金融业务,有的已经出现经营环境的恶化,资产质量面临考验。

  基于以上现象,笔者建议:

  首先是降低准入门槛,允许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下乡”,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395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83.9%的资金投向了“三农”和中小企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有效缩小了城乡金融差距,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但相对巨大的市场空间来说,目前扎根农村金融的机构数量和总量远远不足,竞争也不充分。

  只有向社会各类资本和农户自身放开准入限制,市场竞争才可能真正形成。这里尤其要提的是,要逐渐打破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壁垒。民营背景的机构往往更为勤勉,在乡村形成必要的竞争环境,并可把服务扩展农村金融市场的边缘地带。

  其次是适当修正城市化的发展战略,在现阶段要引导积极中小城镇跨越式发展,一是减轻“大城市病”的压力,二是避免乡村一级在人流、物流、资金流方面的过度“空心化”。另外在政策上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吸存资金用于本地,并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正向激励措施。

  其三是针对地区的差异性,实施更加灵活更为贴近实际的差别化监管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比如,本报记者了解到,西海固某家农信社为何不愿转制为农商行,原因在于“国家在税收和准备金方面对农商行给予的优惠政策,在改制为农商行后就无法享受了”。而笔者认为,在国家总体财政仍高速增长的情况下,这类问题是有能力解决的。而苏南的张家港等农商行现在考虑的是上市和向外拓展业务,税收对其来说已不是主要问题了。

【责任编辑:范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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