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国内公募基金开闸 外资行积极筹备

来源:新华08  2011-06-23 09:14

  ⊙记者 石贝贝 ○编辑 于勇

  外资行代销国内公募基金终于开闸。

  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版)》第8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在这份最新文件中,关于申请基金销售的商业银行中将“在华外资法人银行”纳入在内。根据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成果,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在符合有关审慎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本国银行在互助基金分销上享受同等权利。

  昨日,汇丰、花旗、渣打等在华零售业务规模较大的外资法人银行均表达了积极参与代销基金业务的愿望。

  汇丰中国个人金融理财业务总监邱怡静昨日明确表示:“最新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版)》明确了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对此,汇丰表示欢迎。我们计划在获得监管批准之后,积极地开展此项业务。”

  花旗银行中国相关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凭借花旗在基金领域的全球化的专业经验,非常欢迎待监管机构批准后能开展销售国内基金的业务。

  恒生中国相关人士昨日称,基金代销将会丰富外资银行现有的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更灵活、多元化的选择, 恒生中国将会研究参与。

  随着过去十多年的发展,基金业已经成为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的有生力量。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公募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2.41万亿人民币,与基金业刚起步时相比,资产规模已增长了28倍。

  外资行对代销基金的兴趣,包含着对打造更全方位产品平台的渴望。渣打银行中国财富管理部总经理梁大伟昨日说,外资行能够代销基金,使得其能拥有更为全面的服务客户的平台,渣打在海外市场从事过较多此类业务,也希望能够介绍更多的优质产品给客户。

  邱怡静也认为,代销本地基金将对外资银行现有的财富管理产品线提供有益的补充。通过本地基金、QDII和结构性产品等在投资市场、风险水平和保本比例上各具差异的、多样化的产品种类,外资银行将能为客户提供更为完整的一站式财富管理的解决方案。

  然而,对外资行而言,代销基金带来的并不仅仅是产品平台的多样化,还有中间业务收入的提升。

  “通过代销基金,外资行能够通过基金托管、收取手续费等赚取更多中间业务收入,收入结构更为多元化和健康。”总部位于上海的某外资行个人银行人士说,当然,能够满足客户更为全面的财富管理需求和提供财务规划协助,也有助于留住客户。

  然而,也有基金行业人士认为,就目前国内基金发行渠道而言,尽管是以银行为主,但总体而言,外资行在中国内地网点数量较少,即便获准代销中国内地公募基金,短期之内对于当前市场销售格局并不会形成较大冲击。

  此外,外资行想要真正从代销基金中抢得“一杯羹”,仍有许多“功课”要做。“还要进行银行与基金公司的系统对接、建立清算和交收系统,还要储备一定的基金销售人员等。”某外资行高层表示。

【责任编辑:邹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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