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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际、恒生银行涉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http://bank.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1年12月16日10:41

新华08网香港12月16日电(记者张天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15日发表调查报告称,中信银行国际及恒生银行涉及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报告指出,中信银行国际在2006年至2010年间,在没有通知客户及未取得客户同意情况下,将超过15万名存户或信用卡客户的个人数据转移至3家保险公司,作直接促销,换取金钱利益。恒生银行在没有合理理由下,保存客户破产资料长达99年。私隐专员指出,破产人通常在破产4至8年后,将获解除破产令,所以银行不应保留数据超过8年。

中信银行国际回应表示,已于去年提出相应改善措施,修改银行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并于2010年8月停止提供客户资料及停止有关业务合作计划。

恒生银行回应称,将客户破产资料保存超过8年旨在审慎起见,有关资料只为内部参考用途。应私隐专员公署的建议,不会再将数据储存超过8年,并已将超过8年的数据删除。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表示,会尽快研究及处理相关情况。他还强调金管局已不时提醒业界要遵守私隐条例下的规范。(完)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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