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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银行产生“诉讼催款”依赖症 

新华08网2012年09月28日09:46分类:银行卡

新华08网南昌9月28日电(记者胡锦武 甘泉)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因信用卡透支而转为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案件大幅增长,“因卡获罪”消费者增多。在这背后,是经济下行背景下信用卡坏账率攀升、风险增大,银行纷纷加大信用卡欠款催缴力度。

当银行开始向消费者维权时,“全世界都为它让路”。银行在诉讼催款时,有专业的律师事务代理、较低的立案起诉门槛、刑法处罚后果……银行维权“全武行”让人不禁感叹,这与消费者向银行维权之弱势与艰难相比,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然而不应忽视的是,酿成今日之“果”,银行可以说也是难辞其咎。前些年,由于发卡银行之间存在不正当竞争,为完成发卡任务,对持卡人的征信状况不予审查或审查不严,也为日后信用卡欠账埋下隐患。就连记者本人也曾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多家银行列为办卡人的“联系人”或“证明人”,屡屡接到银行催款电话。

难怪有消费者质疑:银行一方面到处摆摊、盲目发卡,不严格审查甚至不予审查;另一方面又鼓励消费者多透支,来获取利息和手续费。而消费者真有一天还不上钱,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这岂不是银行在“诱导”消费者犯罪?事实上,消费者对“诉讼催款”的质疑在某种程度也反映了消费者和银行在承担信用卡金融风险责任中的不对等地位。

当然必须承认,银行依据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无可厚非。但对于信用卡持有群体来说,“恶意透支”者毕竟属于少数。因此,在将法律作为维持社会信用的最后防线和惩戒手段之前,是否也应考虑设置更高一点的门槛,莫让银行产生“诉讼催款”依赖症?

国庆“黄金周”将至,信用卡消费又将进入高峰期。一方面应该加强法制宣传、提醒持卡人理性消费;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不妨也开拓一下思路,尝试更多通过民事调解途径解决信贷纠纷,将刑事打击面减至最小,给银行与持卡人一个缓冲区,或许这更有利于良好金融环境和诚信社会的形成。(完)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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