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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办卡要慎重 谨防被盗刷

新华08网2012年10月11日16:13分类:银行卡

新华08网重庆10月11日电(记者朱薇)在银行劝说下申办信用卡,重庆一男子从未收到信用卡却被刷卡消费,在随后三年遭银行多次催款,并因信用记录不良影响房贷办理。该案审判长提醒,银行应完善信用卡的审批发放流程,加强全程监管。

经查明,2009年3月,重庆的徐先生到某银行申请办理住房贷款降息手续,在该行工作人员的劝说下,申请办理了三张信用卡,并填写了个人基本信息。同年4月2日,一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人电话向其核实身份。4月4日,徐先生的手机无故停机,经向电信查询才知有人利用其身份信息将其手机号码注销。徐先生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因害怕身份信息泄露造成其他后果,他还登报挂失了个人身份证。

当年4月5日,徐先生到银行告知其手机号码被注销的情况时,才知道其申请办理的信用卡在徐州消费了4995元。随后,徐先生按银行要求到公安机关再次报案。此后,银行多次向徐先生催收还款。徐先生向银行反映并未收到信用卡,亦未消费。

在庭审中,银行称徐先生申请的信用卡是由该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核后邮寄发放,并使用徐先生的手机激活,但银行并未提供相关证据。对此,徐先生不予认可。

法院审理认为,徐先生向银行申请办理的该张信用卡于2009年4月4日消费使用4995元属实。银行应举证证明其向徐先生送达了信用卡,且徐先生使用了该张信用卡进行消费。银行未举示充分证据证明上述事实,故其要求徐先生归还消费款项4995元及相关费用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一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该案审判长提醒,办理信用卡一定要慎重,必须考虑自己的真实需求,不能盲目办卡;办卡时一定要约定信用卡的送达方式,并及时核实发卡时间;发现信用卡被盗刷或被不法分子使用,应及时寻求司法救济,早日解决问题,减少损失。同时,银行也应完善信用卡的审批发放流程,加强全程监管,注意保留送达回执、激活信用卡的录音等证据,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可乘之机实施犯罪。(完)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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