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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业务连续性需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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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2年12月17日11:05分类:中资银行

新华08网上海12月16日电(记者王原)“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业务连续性已经不再是广义风险管理框架的补充,而应置于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体系之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日前在上海举行的“致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研讨会”上指出,业务连续性管理已成为现代金融机构在未知的风险面前从容应对运营中断事件的科学化、现代化风险管理手段。

巴曙松建议,对因为业务中断事件处理不力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可适当加强处罚力度,使金融机构切实体会到业务连续性管理不足所可能导致的具体损失,并引起管理层对业务连续性管理的重视。

银监会去年发布的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对银行业的业务连续性管理提出了具体而现实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企业风险管理部经理吕文瑾认为,培养员工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意识和加强激励机制,并将其植入企业文化中是业务连续性管理的重要基础。

美国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区域经理詹舜全建议,按区域设置业务连续性管理框架、测算员与应急小组,并通过例会制度沟通突发事件预案应是各银行风险管理的常态机制,且需按照各时点进行分散运营工作演练、系统切换演练,应急小组出面演练等机制具体落实业务连续性管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企业风险管理服务部合伙人李辉认为,业务连续性管理既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项有效措施,同时也是树立金融机构品牌形象并增强自身竞争优势的一种有效手段。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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