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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莫名上黑榜 银行随挥征信大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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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3年01月22日16:55分类:中资银行

核心提示:业内人士和专家指出,目前各家银行为抢占信用卡市场而大量发卡,从而出现了一些审核粗糙、把控不严的现象。而更让人寒心的是,银行对受害人的漠视和滥用征信记录的做法,使得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屡受侵害。

新华08网上海1月22日电(记者王涛 王淑娟)一笔9000多元的信用卡欠款莫名其妙地记在了自己名下,上海市民张志华为此上了央行征信系统的“黑榜”,几个月的奔走屡遭银行推诿一无所获,而最终要靠法院的一纸传票来为自己正名。

类似的信用卡“乌龙事件”近年来频频出现。业内人士和专家指出,目前各家银行为抢占信用卡市场而大量发卡,从而出现了一些审核粗糙、把控不严的现象。而更让人寒心的是,银行对受害人的漠视和滥用征信记录的做法,使得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屡受侵害。

市民误背“黑锅”告银行

近日,因被误上央行征信系统“黑榜”,上海市民张先生将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双双告上法院,并获受理。

据了解,事情源于去年张先生向多家银行申请贷款都因信用问题而屡屡碰壁,此时他才发现,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将一笔9000多元的信用卡欠款算在了他的名下,并上传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己因此莫名其妙地上了央行征信系统的“黑榜”。

奇怪的是,张先生从没有办理过光大银行的信用卡,那这笔信用卡欠款又从何而来?记者了解到,张先生的身份证曾在2009年2月遗失,并向公安机关报失,因此可能是身份证被人冒用去申请信用卡并透支,所以才有了信用不良记录。

更令张先生愤愤不平的是,自从2012年10月发现自己被银行剥夺“信用”之后就开始找到光大银行消除这一记录,尽管银行也查到申请人资料和张先生实际资料完全不符,却迟迟没有任何下文。

随后,张先生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向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列为第一被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第二被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和经济损失费20万元,并赔礼道歉。

记者获悉,在收到法院传票后,虽然光大银行已经删掉这条不良记录,但张先生表示仍将继续上诉。据了解,目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此案已提出管辖权异议。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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