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探讨存贷比监管 指标存废存争议
核心提示: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将研究存贷比监管方式,改进存贷比考核方式。银行业人士更希望能够取消这一监管指标。现在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对银行的指标的考核已经完全可以覆盖,存贷比现在存在的意义已不大。
目前的存贷比监管方式或将引入新的变化。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将研究存贷比监管方式,改进存贷比考核方式。有商业银行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确认了这一消息。
对于改进,有银行业人士更希望能够取消这一监管指标。现在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对银行的指标的考核已经完全可以覆盖,存贷比现在存在的意义已不大。
存贷比或迎来新变化
昨日(1月29日)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系统内部会议上公开表示,将深入研究当前市场条件下的存贷比监管方式,改进商业银行存贷比考核办法。
目前,对于存贷比的改进的建议有三条,其一是在监管指标的计算方式上,将银行同业存款纳入存贷比分母的计算范畴;其二进行弹性掌握,比如允许在75%的上下3~5个百分点浮动;其三,允许在年中突破75%限制,年内给予压回即可。
现行75%存贷比指标是 《商业银行法》(1995年颁布)规定实施的。当时的政策偏好之一是通过存贷比等指标,配合当时的双紧缩政策,进而抑制通胀。
2009年初,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适当突破存贷比的限制。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存贷比在过去是有历史功绩的,过去的资产和负债来源比较单一,基本上都来自贷款和存款。所以在当时,从防范流动性风险来看,存贷比有它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75%的存贷比已越来越受到争议。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2)》,在受访银行家中,仅有20.7%的银行家认为应该保留存贷比,并作为主要监管指标。其余的银行家多数认为,应对指标的约束效力、测算方式等做出修改,更有6.5%的银行家认为,应废止此指标。
[责任编辑: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