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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布局网贷 行业内洗牌将加速

半岛都市报2013年10月21日11:18分类:地方银行

核心提示:当以互联网平台搅动金融行业的P2P网贷近期相继出现兑付风险,甚至有不少已经倒闭的时候,搅局者悄然出现。近日,一家股份制银行低调上线了一个专门进行投融资业务的线上服务平台,其业务模式与融合投资方、融资方的P2P平台类似。

当以互联网平台搅动金融行业的P2P网贷近期相继出现兑付风险,甚至有不少已经倒闭的时候,搅局者悄然出现。近日,一家股份制银行低调上线了一个专门进行投融资业务的线上服务平台,其业务模式与融合投资方、融资方的P2P平台类似 。在风险控制上拥有先天优势的传统商业银行试水P2P网贷,不论是服务对象还是能参与进来的资金门槛,看起来更像是“高富帅”级别。不过,由于层次的差异,多数“草根族”业内人士对此比较乐观,认为这将打开P2P的市场,对行业的规范和发展无疑是一种利好。

银行“正规军”玩起网贷

近日,一家股份制银行小企业融资平台“小企业e家”栏目上线投融资业务,其业务模式与融合投资方 、融资方的P2P平台类似。记者登录其网站发现 ,自9月18日成功“撮合”第一笔业务以来,目前已完成6笔业务,规模分别为121万元、2909万元、450万元、58万元、3462万元、5000万元,总规模达1.29亿元,融资期限均在180天左右 ;约200个投资人参与出资,最低投资规模为1万元,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为6.10%~6.30%。

而项目Logo显示“本息安全”字样,记者咨询该平台客服得知,这些项目都是由银行为融资方开了兑付凭证,到期之后会通过第三方将资金返还投资人。

不过记者仔细浏览了一下网页下面的补充说明后发现 ,“本息安全”并非一定安全。“本行作为信息提供方不对融资项目、融资人归还本息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责任”“银行兑付凭证涉及的资金和相关权益当遇到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执行查封、冻结或扣划措施时,本行将依司法机关或监管机构等的要求行事”。而且,该平台上并未公布融资方的具体信息,这些项目的资金用途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日常经营性资金,采购资金”等,页面显示一些项目已经经过审核,但是并未公布更具体的信息。

网贷老板:利好大于冲击

“正规军”的加入,让目前尚处于监管边缘、渴望阳光化的民间P2P网贷公司产生了诸多复杂的情绪。青岛开开贷总经理周茂东已经在P2P行业中摸索了多年,如今听闻银行开始玩起了P2P,周茂东非但不抵触,反而对此很乐观。“当然,银行试水P2P网贷,可能会从现有P2P网贷公司吸引走一部分客户。但我觉得,因为银行的信用度和影响力,将提高整个P2P网贷行业的社会关注度和认可度,一定可以给现有P2P公司带来更多的机遇。”周茂东说。

周茂东同时认为,银行目前做的信贷资产基本上以大额的贷款为主,就销售的P2P产品体量来说,多是千万级的“巨无霸”,还是不能彻底放下“高富帅”的身段,虽然已经较原来降低了很多,但互联网金融应该是真正的“屌丝金融”,1万元的门槛虽然不高,还是把很多刚毕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拒之门外。“我们的对象还是小额借贷和投资,受众跟银行并不在一个层次,所以重叠性不高,谈不上冲击,反而是积极因素更多一些。”

银行:或为满足小微贷款

该行意外地闯入P2P领域,对同行的触动也不小。18日,记者采访了多位银行业内高管和公司业务人员,观点出奇地一致:“银行此招或许别有用意”。

一位国有银行资金业务部主管张先生认为,该行可能是在为小微贷款需求另谋出路。“目前来看小微贷款领域仍然是明显的蓝海,大量优质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这个平台撮合P2P贷款的收益率虽然明显低于自己投放小微贷款的利率 ,但是正因为如此,其规避了贷款额度 、存贷比、拨贷比等层层监管,从而创造了一块增量的中间业务收入。”他说,P2P撮合收入为零资本占用,且属增量收入,是比较可观的,只不过收入规模短期难以迅速做大。

而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青岛分行公司业务部主管则指出,尽管明文约定“不对融资项目、融资人归还本息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责任”,但“项目Logo上说是本息安全,而且银行在撮合流程中扮演着项目筛选和隐性担保的角色,因此承担声誉风险。至于该行将来会不会也成立相关平台,此高管表示“不是没有这个可能,看总行安排吧。”

专家观点:对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更好补充

不管是银行的同行“吹冷风”还是草根P2P的暂时“淡定”,此举的确让互联网金融的热风吹得更猛了。

“新型模式的产生对企业肯定是利好的,互相补充,差异发展。”青岛市小企业协会会长范勤德认为,在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局面下,这个平台增加了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加上银行本身信用度较高,可以让一些相对保守的企业参与进来。

记者注意到,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部分银行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已经用完,放款期限可能也会延长。一位股份制银行中小企业部总经理坦言,普遍来说,到年底各家银行能拿出的额度是有限的,到年底,额度有一定的紧张,是正常现象。“是银行的一个大胆尝试,不过个人认为在控制好风险的同时,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而对于银行试水P2P网贷的行为,青岛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常璟表示:“从目前的法律和监管环境来看,我国并不存在禁止商业银行开展P2P的明确规定。而且近来国家相关部门频繁对此行业的调查表明,P2P行业发展成绩斐然,终于在中国金融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也获得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认可。”常璟说,银行携其庞大的信用、风控、资金、客户体系进入,对民间P2P网贷公司形成强烈的冲击,而另外一方面,民间 P2P和他们的客户仍然有一些差别,比如客户群体、投资门槛等都有差距,这是民间P2P的机会。(记者 刘姝婷)

[责任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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