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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对不合规金融创新须及时说“不”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4月17日08:17分类:监管动向

核心提示: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加快金融创新,是当前阶段全面深化金融领域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发展转型的有力杠杆。同时,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在推动经济金融发展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新的金融风险。

新华社记者刘诗平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银监会主席尚福林16日表示,金融创新在推动经济金融发展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新的金融风险。监管者应把握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平衡,做到鼓励与规范并举,培育与防险并重。对于不合规的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机构必须及时说“不”。

尚福林说,创新是金融发展的不竭动力,但在历史上金融发展往往沿着“危机—管制—金融抑制—放松管制—过度创新—新的危机”的路径演进。要跳出这样的循环,必须把握好金融创新、金融效率和金融稳定的平衡,不断完善金融监管理念和监管规则,提高监管有效性。

他表示,加快金融创新,是当前阶段全面深化金融领域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发展转型的有力杠杆。同时,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在推动经济金融发展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新的金融风险。

“金融创新意味着要进入新的领域,易于带来新的风险。”尚福林说,金融创新产品发展变化迅速、日益繁复,增加了风险的复杂性。同时,一些金融创新以监管套利为目的,增大了风险的隐蔽性;一些金融创新脱离实体经济需求,容易加大系统性金融风险。

尚福林说,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仍处在“新兴加转轨”的阶段,金融监管部门不仅肩负着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同时还面临着推动金融创新、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可持续发展的任务。

“这两种角色之间既存在一定冲突,也具有内在一致性。监管者应当把握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平衡,做到鼓励与规范并举,培育与防险并重。”尚福林说。

他强调,金融机构要在金融创新中践行四项原则: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这条主线;把依法合规和稳健经营意识贯穿到金融创新的全过程;与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相匹配;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监管者应不断提高对金融创新的监管效能,积极探索动态监管框架,关注金融创新的系统性影响,加强宏观审慎监管。

“严肃市场纪律,严格查处金融创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尚福林说,金融创新应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不能超越法律和监管的“红线”。监管者应维护良好市场秩序,防止违规监管套利,严厉查处创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银行合规创新。(完)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