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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小微企业贷款须实现“三个不低于”

金融时报2015年03月09日10:08分类:监管动向

核心提示: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将2015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由以往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的“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从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维度更加全面地考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

为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信贷计划、机构建设、尽职免责、内部考核、金融创新、规范收费、风险防控、监管激励约束、优化服务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将2015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由以往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的“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从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维度更加全面地考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即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在内部考核方面,《指导意见》规定,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行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以内(含)的,不得作为银行内部对小微企业业务主办部门考核的扣分因素。

此外,《指导意见》要求,在尽职免责方面,制定具体的小微企业业务尽职免责办法,对合规操作、勤勉尽责的小微企业信贷从业人员,在出现信贷风险时免除合规责任,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在金融创新方面,创新小微企业贷款还款方式,并结合金融系统深化改革和大数据等网络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新趋势,加强产品、服务和渠道的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在规范收费方面,及时清理收费项目和各类融资“通道”业务,对诚实守信、经营稳健的优质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在风险防控方面,做好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管理和重点风险的识别防控,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长期能够实现盈利、但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不宜简单地压贷、抽贷、断贷。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旨在引导商业银行从单纯注重小微企业贷款量的增加,转变为更加注重服务质效的提高和服务覆盖面的扩大,使银行业金融资源惠及更多的小微企业。

截至2014年12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70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3.85%,较年初增加3.08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1731亿元,比各项贷款增速高4.2个百分点,连续6年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目标。全国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144.6万户,较上年同期增长9.0%,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稳步拓宽。

[责任编辑: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