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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新模式——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启示与借鉴

《中国银行业》杂志2015年08月12日16:15分类:中资银行

核心提示: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关键点之一在于改变我国间接融资占比过高的现状,适当扩大非信贷金融服务。近日,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表示,银监会正在研究投贷联动机制,鼓励条件成熟的银行探索建立科技企业金融服务事业部,这是我国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尝试。

/ 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研究课题组

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研究课题组成员

总指导:杨再平,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

组 长:白瑞明,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 亮,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撰 写:张 晨,中国银行业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关键点之一在于改变我国间接融资占比过高的现状,适当扩大非信贷金融服务。近日,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表示,银监会正在研究投贷联动机制,鼓励条件成熟的银行探索建立科技企业金融服务事业部,这是我国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尝试。国际上也有诸多探索投贷联动创新的尝试,其中以商业银行为主要投资者的新型私募股权基金——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Business Growth Fund,BGF)获得了较大成功,值得我国借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在借鉴BGF 经验的基础上,也可尝试构思打造“中国版 BGF”——“小微企业成长基金”。一方面,能够有效募集社会投资资本,并将其投向实体经济,进一步改善国内小微企业,特别是成长型科技企业的融资环境;另一方面,能够深入探索投贷联动新模式,弥补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渠道的空白,开拓一条多方共赢的投融资发展路径。 此外,还有利于商业银行业务路径的拓展,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走资本节约、产出高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为此,中国银行业协会撰写了《探索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新模式——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启示与借鉴》报告,系统阐述了对我国小微企业成长基金的思考与论证,以期为打造符合我国国情的投贷联动模式做好理论准备。

众所周知,新生事物的诞生从来没有坦途,“小微企业成长基金”在我国面临着诸如政策、法律以及平衡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等诸多待解问题。但对“小微企业成长基金”的探讨,仍不失为中国银行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拓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对多方共赢的投融资发展路径做出的一次认真思考与探索。相信未来商业银行凭借其强大的信息、渠道、客户等资源优势,与私募股权基金开展日趋紧密的合作。同时,随着我国政策和法律环境的逐步完善,以及商业银行相关实践的增多,“小微企业成长基金”也会从构思走向实践操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小微企业融资难痼疾期待良方

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生力军,其融资特征及影响因素,一直备受我国政府、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关注。我国政府已制定多项政策,全力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国家将推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在法律、财政、税收、金融监管、融资渠道等领域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但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仍十分突出,直接融资渠道狭窄,间接融资渠道受限,无法满足资金特性需求。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财政支持政策,商业银行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尽管如此,但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性质对银行风险防控和成本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使得商业银行在小微领域的信贷资金投放有限。因此,商业银行需积极探索包括投贷联动等新模式在内的更多有效方式对治小微企业融资难痼疾,相关国际经验也值得借鉴。

小微企业直接与间接融资渠道狭窄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可融资渠道主要有债券、票据、基金、民间金融等几种形式。企业发展需要资金,融资是现代企业经营决策的核心。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生力军,其融资特征及影响因素,也一直备受我国政府、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关注。小微企业融资,是指根据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状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筹集资金,以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及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行为。从小微企业的融资实践情况看,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方式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互助基金、风险私募基金、银行信贷、网络金融信贷、民间金融等。

尽管我国政府已制定多项政策,全力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仍十分突出。尤其2013年6月以来,受到外汇占款增速持续下降,国家加大治理影子银行体系力度等多方因素的影响,小微企业资金短缺已到“危情时刻”,具体表现在:

第一,直接融资渠道狭窄。在直接融资市场中,尽管近年来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但由于自身实力较弱,缺乏较强的品牌竞争力及资产实力,面对那些专业性投资基金,绝大多数小微企业都无法企及。虽然包括中小板、创业板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已在建设,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断开拓,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集合债、集合票据等不断创新,但因其发行要求的条件较高,服务的对象依然是中小微企业中的佼佼者,导致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非常狭窄。

第二,间接融资渠道受限。商业银行贷款以其成本低、规模大、可持续时间长的优势成为小微企业最主要的融资途径之一。然而,尽管多数银行都已倡导发展小企业金融服务业务,但由于组织架构、系统支持、激励考核等各方面的因素,商业银行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尚欠活跃。尤其对于科技企业而言,融资难度一直远大于传统企业。由于高科技产品开发周期短、成本高、风险大,科技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高、精、尖研发设备和高素质研发技术队伍。然而,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都是“轻资产、高风险”,又缺抵押物和担保,是这类企业融资难上加难的主要原因。有资料显示,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科技活动经费的八成来自于企业自有资金等内源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贷款占比不足总经费的2%。另据统计,当前中关村企业有贷户仅为20%左右,说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有效贷款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

第三,无法满足资金特性需求。从企业的生命周期看,小微企业在种子、创业、成长和成熟的四个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金融需求。种子期资金需求相对较少,资金一般来源于自有资金和亲朋借贷;到了创业和成长期,资金需求逐步加大,自有资金难以满足,急需外部融资,特别需要相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且比较稳定的股权投资。这一阶段,与银行贷款相比,股权投资的吸引力更大。而到了成熟期,企业盈利增强并有了一定积累,银行贷款和发债融资的吸引力要大于股权投资。

银行持续加大信贷支持但诸多难题待解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财政支持政策,商业银行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央行发布的《2015年一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3月末,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89万亿元,同比增长16%,增速比上年末高0.5个百分点,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7.4个和4个百分点,比各项贷款增速高2个百分点。随着近期金融领域对小微型企业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央行也一直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的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据统计,截至2015年3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0.2%,1-3月小微企业贷款新增6106亿元,同比多增497亿元,增量占企业新增贷款的26%。

此外,商业银行还积极探索小微业务发展模式,并呈现出以下特点:以批量式营销提升服务效率,为具有共性的小微企业提供具有相似度的金融服务;成立投资联盟挖掘“大数据”,通过交叉营销既有客户群体,借助彼此优势构建起“大数据挖掘平台”;以金融综合化经营拓展盈利空间,通过租赁、保险、基金等混业经营,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化专业服务;积极构建新的价值网络平台,大力推进网络融资、电子化供应链的发展;大力推崇条线改革,以适应利率市场化趋势下银行对客户下沉、收入来源多元化的迫切要求等。

尽管近年来,小微企业授信市场份额逐年提升,业务规模实现了较快发展,但据《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国现状及亚洲实践》在对融资成本方面的调查显示,2012年仍有31.8%(占比最高)的小微企业主认为向银行贷款是成本最高的借款方式。其主要原因是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性质对银行风险防控和成本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使得商业银行在小微领域的信贷资金投放有限。

首先,小微企业更易受经济波动影响。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使小微企业受到较大冲击,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的部分地区,小微企业资金链紧张问题日益凸显。相对大企业来说,小微企业具有生命周期短、破产率高、抗风险能力差的特点,小企业贷款不良率普遍高于商业银行整体水平。因此,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小微业务缺乏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和征信体系。由于缺乏商业担保公司、典当行和担保协会等组织,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尚不完善;虽已建立了银行征信系统,但还缺乏对各类信用信息的综合整合,无法满足银行对小微企业全面信用的查询需要。在无法提供有效的还本付息保证和风险分担机制的情况下,小微企业在获取金融支持后,容易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和形成的损失通过信贷环节转嫁给银行机构。

再次,小微金融业务成本难以控制。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数量大、分布广的特征。银行经营小微企业业务的成本压力相对较大,给小微企业发放贷款,需要在贷前做足调查工作,向小微企业经营等量生息资产要比其他贷款对象付出更高的营运成本。

最后,小微贷款产品创新同质化。小微企业贷款是近两年来银行业创新的重点所在,但目前创新仍处于初级阶段,产品同质化现象日趋明显。小微贷款创新产品的类型大同小异,仅仅是名字和宣传的策略稍有不同。而竞争趋同导致部分银行选择以价换量抢占客户,影响了商业银行小微业务的健康发展。

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投贷联动新模式借鉴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世界性课题,为了促进高成长性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各个国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2011年在英国监管部门的支持下,几家主要的英国银行作出了一个重大的承诺,建立了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BGF)来携手解决英国中小型增长企业的融资困境。4年之后的今天,BGF正在实现它最初设立的理想,成功地帮助英国成长中的企业,并为英国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可谓“一箭双雕”。

弥补初创融资与风投基金间市场空白

英国金融危机后,银行缩减贷款资产规模,减少了对公司贷款的力度,贷款主要投向了可以提供优质抵押品的企业和投资经营更为谨慎的公司,但市场上有很多中小型公司,他们踌躇满志、胸怀远大,急需资金支持,但却拿不出什么担保品,这些公司是经济增长的引擎,他们需要股权投资资金来支持企业的发展。然而作为市场上另一重要投资力量——私募基金,他们中的大多数只关注规模较大的交易。

为进一步帮助英国恢复经济发展,英国银行家协会(BBA)以及巴克莱(Barclays)、汇丰(HSBC)、劳埃德(Lloyd’s)、苏皇(RBS)、渣打(Standard Chartered)等英国主要银行于2010年初成立了商业融资工作组,并于2010年10月发表了一份关于英国商业可持续发展的报告,建议重点加强客户关系、金融支持,提供更充分的信息并强化财务教育。BGF便是“加强金融支持”战略中的旗舰项目,其投资对象为极具发展潜力和国际化前景的中小型英国企业,旨在帮助这些新创企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并构建可持续发展平台。项目提出后,英国各大银行纷纷对此项目表示支持,承诺投资从最初的15亿英镑提升到25亿英镑,并委托汇丰银行牵头项目实施。BGF于2011年4月正式运营,在全英共设6个办事机构,通过专业化信息网站接受投资申请并运行投资流程,为高成长企业提供200万-1000万英镑不等的投资资金,从而弥补初创融资和主流风投基金之间的市场空白。

自从2011年成立以来,BGF 已经向超过100家公司投资超过5亿英镑,成为英国最活跃的成长资本投资机构。除了金融服务行业和非道德投资被禁止之外,BGF投资的公司来自各行各业。BGF从支持企业发展与解决就业双方面为英国经济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

全方位解析BGF运作模式

从BGF的架构来看,BGF的运作独立于控股股东,在全英共建立了8个办公室,雇佣了100多名员工,其中超过半数为专业的投资专家。BGF 的董事会负责监督机构整体的策略和董事(包括银行股东代表、独立董事、首席执行官以及财务总监),机构设有风险、审计、薪酬和投资委员会。投资委员会由机构管理高层和独立董事组成,主要职责是对每一个投资项目作出决定以及避免利益冲突。从项目来源来看,BGF投资项目很大一部分来自银行的介绍,也有一部分通过投资顾问、会计师和律师的介绍,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直接找到 BGF来寻求投资。

从投资模式来讲,BGF投资的宗旨是只投少数股权(约占普通股的10%-40%)。被投资公司仍由公司管理层把控,但是一些决策(如分红、并购和重要投资等)需要请BGF批准后方可实施。BGF对出售其投资也不设定任何时间表,重要的是BGF会 “追加” 投资,如有需要,将对成功的企业进行更多的资金投入。被投资公司在扩大业务的同时也常常需要加强管理层的业务能力。BGF会任命一个独立董事为公司提供建议,但也会推荐合适人选担任公司要职,特别是董事局主席、财务、销售和运营方面的职位。BGF还建立了强大的人才网络,帮助被投资公司选择最佳的独立董事。

从基金的监管来讲,BGF的规模效应和多元化投资组合使得英国金融监管局对这一基金作出了特殊处理——将其投资纳入银行风险加权资产,而非直接扣除资本。允许银行利用杠杆工具投资BGF的项目。监管部门主要考虑到BGF作为一个大型机构,能用相对低的成本来投资小企业,使得其在英国的知名度迅速提高,它投资组合的规模和分散程度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素,一般来说,较小的股权投资成本高、风险大而且投资期限比较长,这样可能使最终回报率低于银行和私募所要求的投资回报率。

从盈利预期来讲,BGF的投资项目最终将会为股东带来商业回报。当被投资项目进入盈利阶段后就要派发股息。目前这些收入已经足够支付BGF日常运作了,并会在未来几年产生一些盈余。

[责任编辑:李滨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