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城商行年会发布城商行成立20周年20件大事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9月22日20:28分类:中资银行

核心提示:2015年9月22至23日,由中国银监会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主办、徽商银行承办的2015年城商行年会在安徽合肥召开。年会发布了城商行成立20周年20件大事。

作者 李滨彬

合肥(CNFIN.COM / XINHUA08.COM)--2015年9月22日至23日,由中国银监会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主办、徽商银行承办的2015年城商行年会在安徽合肥召开。本届年会以“新常态 新发展 新服务”为主题,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安徽省省长李锦斌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曹宇出席会议并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安徽省常务副省长詹夏来、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36家省(市)银监局主要负责人以及134家城商行与5家民营银行的董事长(行长)参加了会议。会上,上海银行董事长金煜宣布了城商行成立20周年20件大事,它们分别为:

上海银行董事长金煜宣布城商行成立20周年20件大事_副本

9月22日,在2015年城商行年会上,上海银行董事长金煜宣布城商行成立20周年20件大事,中国金融信息网记者李滨彬摄。

1、1995年,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深圳城市合作银行成为第一家开业的城市合作银行。

1993年下半年,作为清理整顿金融秩序的一部分,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清理整顿城市信用合作社。在此基础上,拟通过组建城市合作银行,扩大治理整顿成果、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从而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体系,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1995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城市合作银行领导小组,负责城市信用合作社向城市合作银行改制的工作。组建工作以“先试点、后分批”的方式稳步推进。确定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工作首先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石家庄5个城市展开。1995年7月,深圳城市合作银行正式开业,成为全国第一家城市合作银行。随后,上海、北京城市合作银行相继成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1995年9月,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自1995年起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进行第一批组建工作,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有序展开。

入选理由: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成立,是中央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健全商业银行体系,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1998年起,监管机构建立和逐步完善城商行监管体系,颁发包括《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对加强城商行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城商行经营管理模式、推动城商行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199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城市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0]260号)、<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和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发[2002]355号)等文件,确定了城商行“一级法人、两级管理”的管理模式,建立了六级分类监管基本原则,并进一步完善了现场、非现场监管体系。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在延续人民银行分类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商行监管体系,先后颁发《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银监办发[2004]291号)、《关于继续推进城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44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262号)、《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监管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5]319号、《城市商业银行现场检查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09]274号》)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扶持对于城商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控制、提高经营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入选理由:监管机构通过建立和完善城商行监管体系,推动城商行完善公司治理,有效降低和化解发展过程中各种风险,为城商行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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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