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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银行业监管创新 一场对现有理念的重要改革探索

上海证券报2016年09月29日09:04分类:监管动向

核心提示:廖岷指出,上海银监局顺应金融深化趋势,创造性建立的机构、风险、产品“三维一体”监管治理架构,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防范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银行业监管制度改革提供了积极的基层探索和实践。而该局独创的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已成为监管理念转变、金融监管与市场创新良性互动的重要案例。下一阶段,上海银监局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银行业监管制度创新与供给,完善相对独立的自贸区银行业监管体系建设,支持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自贸金融创新,增强市场主体对政策红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专访上海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廖岷

经过三年的努力,上海自贸区已逐步成为全国银行业监管制度创新重要的“先行先试”基地,涌现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

在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三周年之际,上海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廖岷接受了上海证券报记者的专访。廖岷指出,在银监会的指导下,上海自贸区银行业监管制度创新并未停留在表面的制度修补与完善上,而是一场对现有监管理念、模式和方式方法的重要改革探索。

在此思路下,上海银监局顺应金融深化趋势,创造性建立的机构、风险、产品“三维一体”监管治理架构,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防范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银行业监管制度改革提供了积极的基层探索和实践。而该局独创的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已成为监管理念转变、金融监管与市场创新良性互动的重要案例。

廖岷指出,下一阶段,上海银监局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银行业监管制度创新与供给,完善相对独立的自贸区银行业监管体系建设,支持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自贸金融创新,增强市场主体对政策红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探索监管与创新的良性互动关系

上海证券报:我们看到,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三周年来,上海银监局开展相对独立的自贸区银行业监管体系探索,很多都是系统内首创。其中,“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引人关注,能否介绍该制度设立的初衷和未来目标?

廖岷:从自贸区建设之初,上海银监局就非常重视对新机制的探索机会。

上海自贸区的出现,为探索银行业监管改革和创新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平台。在银监会的大力支持下,上海银监局过去三年工作中始终抓住一条,就是“先行先试”。

比如,上海银监局创造性建立了机构、风险、产品“三维一体”监管治理架构,在原有的机构监管维度上,从风险维度和产品维度,对重点及新兴领域的风险演变,对新型业务产品的系统性影响等进行监测、分析,前瞻防范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从一系列的实践成效看,该监管治理架构已初步具备不断自我改良的适应性,能够根据辖内银行业务变化和风险变迁动态演进,有效捕捉风险,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防范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银行业监管制度改革提供了积极的基层探索和实践。

我们认为,改革开放创新必须要以前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有效守住风险底线为前提;自贸区监管制度创新,要牢牢抓住“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一核心要求,这是一场对现有监管理念、模式和方式方法的重要改革探索,而不能仅仅停留在简单、表面的制度修补与完善。

在监管与创新的互动关系方面,我们加大了探索力度。众所周知,监管一般相对滞后于金融创新,要使得两者同步很难做到,这是个世界难题。在此背景下,我们探索创设“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富有弹性和原则导向,能为银行的创新提供个案的先行先试平台。

该机制在原有行政许可基础上,把金融创新纳入到监管与市场不断沟通、互动的环节中,极大提升了监管对市场创新的响应速度,建立了金融创新领域监管与市场主动、互信的沟通方式,有效缓解了金融创新中的制度性障碍,真正将中央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落到了实处。

上海自贸区为我们创造了机会来探索这一互动机制,更重要的是促使监管理念实现转变。比如,现在看到创新产品时,首先就是看是否符合支持实体经济的原则,是否存在监管套利,是否做到了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是否有相关风控措施的安排等等。

上海证券报:您提到的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目前已复制推广至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您认为还有哪些成熟的创新举措值得重点推广?

廖岷:目前,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有全流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中的部分创新措施,信用卡“刚性扣减”机制等经验,但这些都是一些操作性的复制推广措施。我认为,只有真正理念上的复制推广,才更加有意义。

我们希望,在经过一段时间探索和经验总结后,向银监会建议推广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先从规则到试验,再从试验到规则,以规则为主、从规制去度量创新,到以创新为主、用创新推动规制完善,这些都看似很小的一步,实则是较大飞跃。随着市场及风险的演变,银行业监管规则也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这既能有效防范风险,又避免了灰色地带的“监管套利”。

今天我们看到的监管与创新良性互动关系,不管是在过去三年还是未来的上海自贸区金融监管与创新中,这条是最核心的。一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目标,最终都要落实到监管和市场的关系上来。

增强市场主体对政策红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上海证券报:对于上海银监局而言,接下来有什么重要举措?

廖岷:下阶段,上海银监局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银行业监管制度创新与供给,完善相对独立的自贸区银行业监管体系建设,支持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自贸金融创新,增强市场主体对政策红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具体而言,一方面我们将围绕跨境业务和非居民业务发展需要,研究支持自贸区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一揽子措施,包括深化监管创新互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固化相关监管经验,加大对跨境与非居民业务的监管创新力度,支持在沪银行业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有利于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金融创新。

二是围绕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需要,继续支持和推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公司等行业性功能平台、各类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著名国际银行业机构等落户上海,丰富上海金融体系,强化上海虹吸功能和集聚效应。

三是围绕政府职能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探索,完善自贸区市场准入简化政策,深化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试验,进一步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及网点的市场准入需求,进一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内部管理、业务拓展、风险防范及商业模式、经营渠道等各方面先行先试,强化上海自贸区的示范引领效应。

四是围绕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要求,不断改进和加强自贸区风险监测、识别和防范工作,依托市政府综合监管机制和银证保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建立健全对跨境业务、非居民业务、类金融活动的全面、持续、深入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切实防范跨境、跨业、跨市场套利风险。

五是鼓励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共同加速推动自贸区的建设。上海是外资集聚的主要城市,外资银行在自贸区内的涉外、国际业务当中有更多的经验,中资银行在国内业务的发展方面也有自己的优势。下阶段上海银监局将引导中外资银行在“走出去”和“请进来”两个方面,发挥好各自功能、功效和优势,共同推动自贸区的建设。(王媛 颜剑)

[责任编辑:韩延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