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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比监管“退居二线”一年 冲时点乱象犹存

证券日报2016年10月11日10:16分类:中资银行

核心提示:借助贴息揽储的方式在季末、年中、年末“冲时点”,曾经被解读为商业银行应对存贷比监管红线的“非常手段”,不过即便如今监管对存贷比已经放松满一年,上市银行的存贷比整体走高,但资金掮客的生意却依旧红火。

“贵阳某银行需要1000万元存款,9月底用一天,有资金的联系我,定金秒打”,9月29日下午四点半,身处浙江的王永(化名)得到了一条“口子”信息,并飞速在圈子中传播出去,希望有资金赶得及在第二天进行操作。

事实上,这样的短期资金需求并不仅仅是上述贵阳的银行需要。《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9月底的最后一周,甘肃、浙江、湖南、辽宁、山东、广西、安徽等地均有商业银行被资金掮客曝出需要资金“冲时点”。

借助贴息揽储的方式在季末、年中、年末“冲时点”,曾经被解读为商业银行应对存贷比监管红线的“非常手段”,不过即便如今监管对存贷比已经放松满一年,上市银行的存贷比整体走高,但资金掮客的生意却依旧红火。

存贷比监管变监测

银监会2015年9月22日披露《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9号),对2014年1月份开始实行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已自去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满一年。

目前实施的管理办法删除了实施已有20年之久的75%存贷比监管指标。不过,在流动性风险监测章节中依旧规定,“银监会应当持续监测商业银行存贷比的变动情况,当商业银行出现存贷比指标波动较大、快速或持续单向变化等情况时,应当及时了解原因并分析其反映出的商业银行风险变化,必要时进行风险提示或要求商业银行采取相关措施”。

换句话说,存贷比监管由原本的“红色警戒”退居到二线,成为监管部门监测并分析了解的指标。

虽然存贷比指标已经由硬性要求变成了软性监测,但是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存款动态变化的要求并未放开。在存贷比监管政策变化之前,银监会、财政部央行等部门曾经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该通知还强调,商业银行不得采取“非法返利吸存(通过返还现金或有价证券、赠送实物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或“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通过个人或机构等第三方资金中介吸收存款)”等手段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

冲时点乱象犹存

存贷比监管的“退居二线”显然并不意味着银行揽储压力的消除,贴息揽储的故事依旧在月末、季末等时点上演,不过,由于资金供给充足,目前的利率价格呈现出买方市场的特征。

“今年三季度末的资金价格并不算高,以9月30日存入、10月8日取走的阶段资金为例,贴息率为0.17%,也就是说存入1000万元,利息才1.7万元”,温州的资金掮客郑先生表示,“如果时间短,贴息率还要再低一些,东北一家城商行需要9000万元资金,开出贴息利率是0.14%,资金仅需要停留3天”。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大的行情还是要等年末”。去年年底的“冲时点”行情比现在“价格美丽”——资金留在银行4天的回报约是0.3%左右,当然,不同地区的资金价格还是有所差异的。

“存贷比监管虽然变为动态监测指标,但是在银行依靠息差的盈利结构没有变化的背景下,揽储的意义仍然不言而喻”,一位股份制银行西部地区分行有关人士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存贷比即便不再存在75%的监管上限,也不可能是无上限的,因此努力吸收存款还是必要的。”

“在存贷比放开初期,银行存贷比比较合理的上限应该是80%,也就是说,从理论上来看,存贷比越接近80%越好,以后我们银行将根据存贷比上限变化的效果来动态调整该指标,测算究竟什么样的存贷比水平是最适合我们银行的”,某股份制银行副行长表示。

从上市银行披露出来的数据来看,今年中期上市银行的存贷比整体有所上升,但是,80%确实是大多数银行自行设定的上限。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中期,有2家上市银行的存贷比超过了80%,但均低于83%;另有7家银行的存贷比在75%-80%之间。也就是说,共有9家上市银行今年中期的存贷比突破了原来的监管要求。而截至去年年底,虽然有7家上市银行的存贷比超过75%,但是均未突破80%。

部分资金转战阳光定存

虽然习惯于冲时点的银主和掮客依旧很多,但是大额资金如今还是更倾向于“长线业务”。

“银行和资金银主已经重新达成默契,一部分冲时点资金通过变身‘冲日均’、‘冲月中’、‘冲月末’以及定存一定期限等方式继续寻求与银行‘贴息合作’,资金掮客刘先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其所在的社交群也相应地变更了群名称——由“月末冲量”调整为“定存冲量”。

所谓的“定存贴息”,在通常情况下是指,借款人虽然符合银行的信贷标准,但在一些特定时点,如银行的信贷额度已经用完、没钱放贷时,就需要银主将约定款项存入指定银行,银行有了钱,再按正常程序向借款人放贷。这种业务的一大特点是借款人需要向银主支付一定的额外贴息。由于时限较长,这类业务的贴息比较高。

身处浙江的罗先生为其“长线资金”开出了价码,“500亿元企业资金专做五年期阳光定存业务,首单5亿元-50亿元,贴现利率共15%,有‘口子’的请速联系”。事实上,这一价格与两年以前(20%左右)仅略有下降,这也显示出,由于流动性较差,大额阳光定存资金的供给并不十分宽松。(张歆 )

[责任编辑:韩延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