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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信托成功于银登中心发起不良信贷资产财产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

兴业国际信托2017年01月17日10:34分类:要闻

核心提示:近日,兴业信托与国内大型资产管理公司合作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登记和流转,成功发行了“兴业信托·兴昆4号财产权信托”,该项目以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不良信贷资产债权作为基础资产,也是银登中心首单登记的不良信贷资产财产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

近日,兴业信托与国内大型资产管理公司合作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登记和流转,成功发行了“兴业信托·兴昆4号财产权信托”,该项目以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不良信贷资产债权作为基础资产,也是银登中心首单登记的不良信贷资产财产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   

兴业信托作为受托人发行由资产管理公司向金融机构收购不良信贷资产并设立财产权信托计划,进行了分层结构化设计,信托计划分优先Ⅰ级、优先Ⅱ级和劣后级,优先级由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劣后级由原转出金融机构认购,原转出金融机构还作为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对基础资产进行管理。该业务基础资产对应不良信贷资产的抵押担保类贷款本息余额占比高达95.15%,抵押物主要为商业物业与住宅,该业务在资产池的整体回收安排、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环节和劣后级信托单位的信用支持等方面所作的设计为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安全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 

“兴业信托·兴昆4号财产权信托”的成功落地,标志着银登中心、资产管理公司、兴业信托在市场化处置已收购存量资产业务上有了更深更广的创新合作。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不良信贷资产的出让方进行管理清收,减少了管理成本,优先Ⅰ级保证了较低风险的收益,优先Ⅱ级引入合格投资人,在其认定的资产回收能力下,进行较高收益的投资,同时将整个资产包的价格在信息公开的情况下做到了充分市场化,不仅仅局限于资产管理公司的报价。原资产出让方担任服务机构,并认购劣后级信托计划充分激发了管理者效应,对后续清收资金回流增加了保障,达到了多方合作共赢的局面。 

兴业信托此次与银登中心、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探索新型业务合作模式,通过市场化手段处置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存量资产,探索形成从初始资产到后续转让过程中银登中心的登记流转机制安排,该业务的创新落地,充分体现兴业信托作为发行方和受托人的专业性操作得到市场广泛认可,也促进了国内不良信贷资产流转业务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