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含金量”提升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2019年05月16日08:45分类:监管动向

大病保险,是工作,更是责任。在提高保障水平的同时,保险公司在服务上一直在打通堵点,尽量让参保人少跑路、少证明、少垫付。

与此同时,从近两年来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项目的情况来看,为贫困人群设置倾斜举措,已经成为普遍做法。

对于大病和慢性病患者来说,医药费将获得更多报销。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

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至60%

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通知》如约而至: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新增资金用在何处?

《通知》明确,主要用于提高以下两方面待遇保障水平:一方面,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一是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二是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一是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二是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三是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另外,《通知》还提出,全面做实地市级统筹。一位承办大病保险项目的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向《金融时报》记者介绍,目前,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本上已实现地市级统筹,但近一半是基金调剂模式,还没有实现基金统收统支。如果实现地市级基金统收统支,对于承办者而言,将提高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表,8月底前,应协商调整大病保险承办委托合同;今年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确保政策、资金、服务落实到位。

推进医保服务“一站式”

在提高保障水平的同时,《通知》提出,要以便民利民为第一原则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整合城乡医保经办资源,大力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大病保险,是工作,更是责任。”上述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提高保障水平的同时,保险公司在服务上一直在打通堵点,尽量让参保人少跑路、少证明、少垫付。

中国人保集团在其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该公司大病保险业务覆盖4.9亿人。在江西乐安县建立了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救助(社会救助)+小额商业医疗保险”构成的“五重医疗保障”体系。

太保寿险在湖北宜昌推行“基本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补充保险”的“一站式”结算平台投入使用后,参保人不用再垫付费用,可用医保卡结算个人部分,最快4分钟就能办完出院手续。截至2018年12月底,近40万人次通过该平台进行结算,医疗总费用15.98亿元。

围绕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通知》在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规范信息共享、强化运行监测和数据统计等方面优化大病保险管理服务。

具体而言,大病保险原则上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完善对商业保险机构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估体系,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在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引导合理就医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对于“在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引导合理就医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上述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也表示,保险公司目前能发挥的作用有限。但已经在探索遏制虚假就医和大处方,使百姓的看病钱真正用到刀刃上,让真正患大病的贫困人群敢看病、看得起病。

落实医保精准扶贫硬任务

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通知》强调,必须切实落实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硬任务。

具体来看,要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动态管理,着力解决流动贫困人口断保、漏保问题。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和“两不愁、三保障”中医疗保障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用好中央财政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补助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大病保险是扶贫“工具箱”中的重要工具。截至今年3月底,太保寿险在全国13省承办大病保险等健康扶贫项目41个,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500多万人,向累计67万人次赔付5.9亿元。

中国人寿已在70%的大病保险项目中设置了扶贫倾斜责任。《金融时报》记者从中国人寿了解到,为了推动大病保险助推扶贫工作,中国人寿优化大病保险制度设计,提高贫困人群的医疗保障水平,截至2018年年底,中国人寿31个省级分公司开展了24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4亿多城乡居民,累计为2800多万人次支付赔款600多亿元。其中,针对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赔付总金额超30亿元。

从近两年来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项目的情况来看,为贫困人群设置倾斜举措,已经成为普遍做法。

近日,阳光人寿中标了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与2015年中标重庆市城镇职工大额医保项目相比,阳光人寿大病保险项目将通过调整特定贫困人群的报销比例、封顶线等举措,进一步减轻特定贫困人群的医疗费用负担,在精准扶贫上发挥更大的作用。阳光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将继续秉承“保本微利”“收支平衡”的管理原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保险业参与医疗保障体系的新路径,为广大参保人群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办好这一惠民工程。

大病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保险业的一份重任,体现了国家对保险业的信任和期待。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对大病保险业务相关工作进行了调整:2月,对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资质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共有32家保险公司可经营该项业务,其中,人身险公司17家、财产险公司15家。4月,对保险公司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继续免征3年保险保障基金,免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支持大病保险业务持续、健康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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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