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信贷展期安排禁止“搭便车” 坚决防范道德风险

中国金融信息网2020年02月27日16:52分类:监管动向

新华财经北京2月27日电(记者张斯文 王虎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风险官肖远企在27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监管部门鼓励支持银行机构对其从1月25日到6月30日的到期贷款允许展期和续贷,进行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晚延期至6月30日。对少数受疫情影响非常严重、恢复生产周期非常长、且行业和企业本身具有特殊性的企业,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偿还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再延长。

据肖远企介绍,银保监会对湖北地区做特殊安排,湖北地区享受临时性还本付息延长安排的范围,从中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包括大企业都享受临时性政策优惠安排。同时也鼓励银行机构对湖北地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融资成本方面给予更大优惠。“可配备专项信贷规模,在考核上适当倾斜。”他说。

其次是对企业新增的融资安排。银保监会要求银行机构与企业对接,特别是要简化贷款审批的流程,提高审批的效率,同时适度下放审批权限,特别是下放到分支机构,做到应贷尽贷快贷,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例,以及首贷率,就是首次获得银行贷款客户的比率。

此外,肖远企表示,银保监会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行业,在贷款展期和续贷临时性措施安排方面,需要注意几个方面:

一是银保监会支持的重点是受疫情影响,但是在疫情之前正常经营且有比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如果在疫情之前本身就是经营失败的,不是我们支持的重点。”肖远企解释说。

二是要对企业经营情况、信贷资金流向、风险情况进行监测和把握,防止一些企业借此“搭便车”,坚决防范道德风险。

三是要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银行在判定风险方面,要按照实质性风险原则来判定。对于受疫情影响,本金和利息延期还款的企业,银行在客户分类上不做调整,在贷款分类上也不做调整,原来是正常的继续是正常,不降为不良,客户的征信记录也保持不变。

“当然,如果疫情过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这些企业还不能够正常还本付息的话,该进入不良的要进入不良,一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开展。”肖远企说。

编辑:胡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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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