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 两家天津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被罚

新华财经天津4月11日电(记者 李亭)近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对该市两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开出自2019年7月1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的首批“罚单”。此次对违法违规融资租赁公司的行政处罚,进一步释放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强监管、防风险的信号。

根据公告,国丰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填报“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未报送月报,罚款人民币20万元;爱骏惠民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填报“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未报送月报、未报告发生的重大风险,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为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天津市金融局多次开展现场调查,分三批次向社会公示了78家“黑名单”融资租赁公司,两家受到行政处罚的机构都被列入其中。下一步,天津将继续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为抓手,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融资租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完)

 

编辑: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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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