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资管新规“拍了拍”金融机构:我明年再来管你们!

新华财经北京7月31日电(记者 郝菁 吴丛司 王虎云)央行7月31日发布公告显示,延长《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平稳有序推进资管行业规范发展。

敲黑板,划重点:

• 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在锁定2019年底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

• 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个案处理,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 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

• 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已违约的类信贷资产回表后,可通过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 鼓励通过市场化转让等多种方式处置股权类资产。稳妥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以单纯卖出的方式进行整改。

• 优化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环境,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提升新产品接续能力,引导资管行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资管新规》的来龙去脉

回顾此前,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共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为保证资管行业平稳过渡,《资管新规》为业务整改设置了过渡期,即从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底。

《资管新规》的核心思想在于统一各类资管产品的监管原则及标准,消除多层嵌套、减少通道业务、避免监管套利,促进资管业务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打破刚兑,实行净值化管理;规范资金池、降低期限错配风险、减少流动性风险。

自《资管新规》发布以来,各金融监管机构逐步推出相关领域的配套细则。截至2020年6月底,已经发布一系列《资管新规》配套细则:

• 2018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8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

• 2018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 2018年10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 2020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 2020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央行表示,本次延长过渡期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一是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

二是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

三是最大化政策效用。过渡期延长1年,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东兴证券副总经理刘亮指出,《资管新规》消除多层嵌套、减少通道业务、鼓励主动管理的监管原则,对资管机构曾经的合作模式产生毁灭性打击。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2020年来,在经济下行周期,叠加疫情影响,部分存量资管产品整改遇上了新的挑战。如果贸然压缩相关产品,不但可能产生较大风险,还将对使用非标融资的实体企业带来冲击。因此,适度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是必要的,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金融机构整改压力,降低整改给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带来的波动。此次明确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统筹兼顾稳增长与防风险,在坚持市场纪律、坚定原则方向的同时,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推进资管业务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稳定。

过渡期有何难点?

2018年7月20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已经允许银行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银保监会早在2020年1月就放出风声表示,对资管新规过渡期内有困难的个别机构给予灵活安排。

“确实有一部分银行机构资管产品存量比较大,在过渡期内完全到位,个别机构还有一些困难。”肖远企说,我们要求这些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原则上必须在过渡期内到位。对存量规模大、在过渡期内确实有困难的个别机构,会研究相关的安排,保证资管产品特别是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平稳有序规范转型,对个别机构会适当给予一些灵活措施安排。

董希淼分析指出,资管新规是资管领域纲领性文件,对资管业务产生深远影响。从根本上有助于资管业务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但我国资管市场规模庞大,部分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的确存在整改困难。

刘亮认为,新规并未禁止资金委外,允许一层嵌套,同时允许资管产品聘请投资顾问,这为资管机构之间通过FOF、MOM、投资顾问的模式进行合作提供了政策保障。目前,过渡期只剩不到半年时间,即使延期,毕竟过渡期终将结束,资管行业多年积累的弊病也必须解决。

此前,业内人士一度担忧,新老资管产品的转换能否在今年年底顺利完成,会不会因为转换太急而引发一些风险。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表示,过渡期的难点主要是因为有些老的资管产品,投资了很多非标资产,而非标资产的压缩比较困难,与实体经济的融资有较大关系。

分析这些非标资产产生原因,有些是因为不具备银行发放贷款的资质,有些是不满足公开向市场发行债券的条件,还有一些是因为所在行业受国家政策控制,使得这些企业的融资需求只能借道资管产品的名义来实现。

央行表示,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综合考虑了疫情冲击、宏观环境、市场影响、实体经济融资等因素,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的决定,坚持了资管新规治理金融乱象、规范健康发展的初心和底线,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并不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这种安排,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前期化解风险的成果,推进资管业务持续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助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稳定对实体经济的融资供给,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编辑:翟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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