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监管叫停银行非自营网络平台定存业务 “一行一策”避免次生风险

新华财经北京1月15日电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十四条,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规范业务经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合规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同时,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进行消费等提供便利,此类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开展。

二是强化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业务风险评估与监测,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合理控制负债成本。地方性法人银行要坚守发展定位,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

三是加强消费者保护。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强化销售管理和网络安全防护,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目前,相关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的存款业务规模不一,各自的经营状况也有所差别。为推动商业银行稳妥整改、平稳过渡,《通知》明确监管部门可根据相关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稳妥有序整改,以避免次生风险。

而针对已经通过商业银行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存款的消费者,《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将加强督促指导,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商业银行规范开展互联网渠道存款业务。

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govermentDetail.html?docId=959871&itemId=861&generaltype=1

编辑:刘润榕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刘润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