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互联网存款业务受严监管 哪类银行“最郁闷”?

新华财经北京1月15日电(记者王虎云 王淑娟)银保监会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加强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分析人士认为,《通知》对中小银行影响较大,建议下一步着力拓宽中小银行负债渠道和来源。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产物,最近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但该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涉嫌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区域限制,并且非自营网络平台存款产品稳定性较差,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也带来挑战。因此,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对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予以叫停。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通知》总体上较为严格:一是将商业银行互联网定期存款业务严格限定于自营网络平台;二是要求地方性银行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但《通知》在存量业务整改方面比较实事求是,允许到期自然结清(“靠档计息”存款产品清理则是“一刀切”),有助于商业银行稳妥整改、安全过渡,保持流动性有序平稳,也有助于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通知》表示对互联网银行采取一定豁免措施,有助于鼓励互联网银行良性创新。

东吴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马祥云认为,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意味着蚂蚁等互联网理财平台上的银行存款产品彻底下架,存量到期结清;银行自营的网络存款严格遵守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结息规则,不得不当营销,意味着银行自己的App、直销银行等渠道的存款也要符合利率上限约束;地方银行的互联网存款业务要立足于服务所在区域客户,意味着小银行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吸收存款的额度将被限制。

“对互联网存款的监管明确利好头部银行,头部银行的负债成本压力已经接近尾声,因为监管层几乎已经对所有高成本负债进行了规范约束,包括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互联网智能存款等。”马祥云表示,从全局角度,商业银行的负债博弈困境开始改善,展望后市,高定价的理财储蓄产品越来越少,客户覆盖度更广、品牌效应更强的头部银行将明显受益。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中小银行线下分支机构受区域限制,客户流量少,很有动力推广互联网存款,因此,《通知》出台后,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的能力将受到限制。

“互联网存款本质是中小银行借助流量‘高息揽储’,利率超过监管上限。”马祥云说,《通知》发布后,中小银行通过互联网“高息揽储”受限制,未来在资产端和负债端的压力都会更大。

“下一步,应有保有压,疏堵结合,着力拓宽中小银行负债渠道和来源。”董希淼认为,中小银行资本实力较弱、负债受限较多,影响其信贷投放能力,不利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资本补充是增强风险抵御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支持其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发行新型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董希淼建议,修订现行相关办法,为更多的中小银行尽快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来源提供便利,缓解负债来源单一等问题。同时,应进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实施差别化政策,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之下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有弹性的存款利率浮动空间。

编辑:翟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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