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为陆海新通道建设提出四大建议

新华财经南宁9月11日电(记者何丰伦)正在举行的第13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上,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提出:为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融资+融智+融制”的一体化金融服务优势,为陆海新通道建设注入发展动力,提出四大建议。

一是以“融智”服务为引领,务实区域规划合作。建议坚持规划先行,加强与各国政府机构的沟通联系,在政府间合作框架下深入对接各国经济发展战略和优先诉求,加强总体布局,梳理合作思路,研究合作模式,谋划合作领域,从源头和前端入手开发重大项目,推动顶层设计向项目合作有效转化,切实服务国际经贸合作。国家开发银行针对陆海新通道重点国别和产业,配合开展了中老、中柬、中印尼、中泰、中缅等共建“一带一路”双边合作规划,主动设计中老铁路沿线综合开发、中国-越南陆上基础设施合作等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凸显开发性金融“融智融制”优势,增强银政企互信,夯实区域经贸合作基础,提升“一带一路”金融软实力。

二是以项目“融资”为核心,激发区域发展潜能。建议聚焦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加强模式创新,按照商业化、可持续原则,多元化支持周边国家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及产能合作。加快推动物流、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一批示范性项目落地;不断深化农业、中小微企业等领域合作,着力改善当地民生;以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合作年为契机,积极支持促进循环经济、清洁能源以及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等绿色项目,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服务区域绿色转型,促进培育更多经贸合作新增长点。国家开发银行统筹运用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专项贷款、澜沧江-湄公河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专项贷款等产品,截至今年上半年向东盟地区累计发放贷款约485亿美元,余额约200亿美元,融资支持了印尼雅万高铁、柬埔寨金边至西哈努克港高速公路、老挝万象至万荣高速公路、缅甸曼德勒市政枢纽等互利共赢的重大项目。

三是以金融合作为纽带,丰富区域融资渠道。建议充分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开放平台,建立高效便捷的金融机构多双边沟通交流机制,开展特色金融服务,提高金融供给质量和效率。各同业机构应立足中长期投融资合作,通过授信、转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紧紧围绕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探索通过金融合作完善区域经济治理架构,统筹安全与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健全人民币双向流动机制,强化人民币在区域贸易投资中的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在中国-东盟银联体的框架下,已与区域内柬埔寨加华银行、泰国开泰银行、印尼曼迪利银行等境外同业机构累计开展了逾1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也希望能够和更多的企业及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合作,促进区域内贸易投资币种多元化。

四是以经验共享为导向,推进区域民心相通。建议加强区域内各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和能力建设,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双边培训交流,维系伙伴间沟通热度,增进彼此理解与互信。国家开发银行围绕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设立了“一带一路”专项奖学金,已对来自东盟国家的250余名在华留学生给予了一次性奖励,并在东盟、澜湄合作机制下举办了近35期多双边交流研讨活动,通过人文交流真实讲述中国经济发展经验、分享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发展实践。


编辑:林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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