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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监管新规实施调查:实名制困局难改(2)

新华08网2012年11月03日12:38分类:银行卡

既要实名制有名有实 亦需对发卡行为加强监管

专家认为,总体来看,对预付卡不能“一禁了之”,也不能将预付卡和腐败完全联系起来。要防范风险,主要在于应将商家的责任和消费者的权益对等,同时严惩违规者。

刘春彦建议,其一,应继续加强发卡商家的资质监管,尤其是一些小的发卡机构,商家发卡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同意,或去监管部门备案,保障消费者权益;其二,明确预付卡的监管主体,改变多头监管的局面;其三,对于出具虚假发票、挪用公款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行为,法律上给予严厉打击并公开通报。

不过,专家同时指出,在中国目前的商业环境下,想通过严控预付卡来解决企业之间的商业“潜规则”很难。

刘春彦说,用预付卡实名制防止腐败,只是一个技术手段,却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手段。关键在于合理引导预付式消费,加强预付式消费的安全性。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冯林说,预付卡主要的风险在于可能被用于洗钱、备付金安全、以及可能滋生腐败等方面,因此应加强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而且,现在虽然并没有对违规者给出具体的处罚条款,但这并不代表违规就可以不受追究,情节严重者将会被吊销执照,商家不应存有侥幸心理。(完)

【责任编辑:邹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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