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十一五”时期中国央行的对外交往与合作(2)

来源:新华08  2011-01-13 21:16
核心提示:央行努力提高中国在国际金融事务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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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国际金融组织,全面参与国际金融标准和规则的制定。“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加入了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国际金融组织,全面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的工作,为有关国际金融准则的形成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充分借鉴国际金融改革成果,通过推进实施国际标准促进国内金融改革,提升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 

  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前身为金融稳定论坛。金融危机爆发后,根据G20领导人伦敦峰会的决定,FSB正式更名,并扩员至G20成员及有系统性影响的经济体和国际组织,成为国际公认的全球金融标准制定与执行的核心机构。人民银行直接参与设计FSB组建工作,并于2011年5月和财政部、银监会共同代表中国加入了FSB。人民银行周小川行长、银监会刘明康主席和财政部李勇副部长作为全会成员出任FSB指导委员会和脆弱性评估、监管合作和标准执行三个常设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与FSB总体战略设计。2009年7月,人民银行又加入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直接参与国际银行业监管标准与准则的制定,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人民银行积极利用BIS提供的探讨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重要平台,加强与全球主要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的对话与合作。自2006年以来人民银行周小川行长一直担任BIS董事会成员。此外,人民银行于2009年先后加入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全球金融体系委员会(CGFS)以及市场委员会(MC),并于2010年1月加入经济顾问委员会(ECC),全面、深入地参与总体金融部门改革战略的制定以及强化银行体系资本和流动性、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金融监管标准的制定与修改。人民银行于2007年加入欧文.费舍尔中央银行统计委员会(IFC),积极参与IFC各项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不断加强与各国的金融统计合作。 

  中国在IMF的份额跃居第三。“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积极推动IMF的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2006年、2008年IMF进行了两次特别增资,中国在IMF的份额排名从并列第8位上升到第6位。2009年9月G20匹兹堡峰会设定了IMF份额改革的进一步目标。人民银行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做IMF和各主要国家的工作,推动改革取得进展。2010年11月,G20首尔峰会就IMF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达成共识,承诺向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转移约6个百分点的份额,发达欧洲国家让出两个执董会席位,随后IMF执董会于2010年11月5日通过了改革最终方案。中国在IMF的份额权重将上升2.398个百分点,达到6.394%,排名从第六位上升至第三位。2010年5月,人民银行朱民副行长就任IMF“总裁特别顾问”,这是IMF历史上首次由中国人担任高级管理层职务。 

  深化与各国的金融交流与合作,维护良好的国际环境。“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积极参加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欧央行工作组、中英财政与金融对话、中日经济高层对话等多项重大机制化活动,就宏观经济政策、全球经济失衡等多项议题与各国进行沟通,宣传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改革措施,增信释疑,有效地推动了与各国的金融交流与合作,维护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良好国际环境和重要战略机遇期。 

  积极参加三十人小组(G30)的活动。G30由部分国家中央银行行长和国际金融领域知名人士组成,对国际经济金融规则的制定、国际金融机构和有关当局的经济决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周小川行长于2005年应邀成为G30成员,此后定期出席了G30的春季和秋季会议。2007年4月,人民银行协助G30在杭州成功举办了春季全会。通过参与G30的活动,深入了解国际金融问题的最新动向,宣传我国的改革理念,促进了与国际社会的相互理解和交流。 

【责任编辑:赵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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