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你的信用变成“不良资产”(4)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1-02-15 09:43
核心提示:随着人类社会从实物经济、货币经济发展到信用经济,信用早已超越了道德范畴,进入到经济领域。好信用可以成为个人的无形资产,方便个人申请贷款、进行融资,甚至成为求职路上的一个重要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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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借身份证可能背上不良记录

  在实际案例中,出现了一些因为被人假借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而导致的个人信用记录不良记录。要妥善保管好各种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不要轻易将这些身份证件借与他人。向他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文字的地方标明用途,同时加上一句“再复印无效”。一旦发现自己身份被盗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信用资产”出现“呆坏账”如何处理

  不是每个人的“信用资产”都是优质的,很多人由于疏忽或其他种种原因已经有了不良信用记录,该怎么办呢?即便有不良的信用记录也不用着急,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2009年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个人征信方面负面信用记录最长保留7年,其中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保存5年,个人犯罪记录保存7年。

  如果出现了不准确的不良信用记录,市民不应坐而不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积极主张权利:

  一是向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中心提出异议。

  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以下简称异议信息)时,可以通过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直接向征信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二是向征信中心提交个人声明。

  对于无法核实的异议信息,征信服务中心会允许异议申请人对有关异议信息附注100字以内的个人声明。

  三是要求报送不良信用记录的经办机构纠正错误。

  经办机构会启动核查、更正程序。如商业银行记录的逾期贷款信息存在错误,市民可以直接向商业银行投诉,要求查实情况,给予更正。

  四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损害了个人利益,而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得以解决,市民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救济自己的权利。由于我国目前的民事立法尚未对信用权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信用记录有异议的当事人往往以侵害名誉权或者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来起诉银行等作出初始不良记录的商业机构。

  信用时代,是时候积累您的信用资产,打造您的信用金账户了。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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