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村镇银行发展“束手束脚”

来源:新华08网  2011-08-19 07:57
核心提示:《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赴四川调研村镇银行发展现状时发现,在我国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开始试点的第四个年头,其发展却被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信贷规模、存贷比等方面的金融政策束起了手脚,甚至我国大多数村镇银行因金融基础功能的不放开,到目前连行号都没有。

  新华08网北京8月19日电(经济参考报记者 文婧 盛义 四川报道)《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赴四川调研村镇银行发展现状时发现,在我国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开始试点的第四个年头,其发展却被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信贷规模、存贷比等方面的金融政策束起了手脚,甚至我国大多数村镇银行因金融基础功能的不放开,到目前连行号都没有。

  “出于对中小规模客户信贷风险的过度担心,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运行规则等方面设置了过高甚至是不合理的门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小企业发展新环境新问题新对策”课题组表示,要发展主要为中小客户服务的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我国需进一步健全间接融资服务,完善配套措施,梳理现有政策,强化政策的协调性,减少不合理的政策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金融创新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

  面对旺盛贷款需求,村镇银行一声叹息

  在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记者看到一份《2011年下半年贷款客户资金需求表》,上面罗列着共计636户6236万元的2011年下半年的贷款需求明细。其中申请对象大部分是农户,还有农村合作社和涉农小企业。

  “这些都是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者,但是截至目前我行全年所有贷款额度都用完了,因此也只能‘望贷兴叹’。”该村镇银行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在信贷规模趋紧的情况下,截至今年5月底,该行贷款额度已基本达到了全年信贷规模控制数,即其资本金规模5000万元。记者看到,该行吸收存款约1.5亿元,加上资本金总共约有2亿元在账上,但由于今年以来的信贷规模控制,规定村镇银行成立第一年贷款规模不得超过资本金,因此其目前各项贷款总额不超过8876万元,存贷比仅为44.77%。

  “村镇银行放款快、上门服务态度好,对于缺少抵押物在其他银行无法取得贷款的农村合作社和农户也能给予信贷支持,这些口碑在当地传开后,贷款客户越来越多,对于当地的‘三农’信贷资金需求缺口,信贷规模指标可谓杯水车薪。”四川某村镇银行负责人说。

  无独有偶,眉山市仁寿民富村镇银行今年也有了类似的遭遇。“今年是我们成立的第三个年头,相关规定指出村镇银行成立第三年存贷比要达到75%,要达到这个要求我们都几乎不做贷款了,整天都在拉存款,但贷款需求却仍然较大,为保针对城乡居民融资难、无抵押而设计的‘微小贷款’,甚至‘砍掉’了不少小企业贷款。”仁寿民富村镇银行负责人表示,目前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压力较大,估计今年信贷规模难有大幅增加,信贷需求缺口只会越来越大。

  缺乏金融服务基础,村镇银行业务上受歧视

  作为金融领域的一个新生事物,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出台政策,鼓励各类资本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合作社等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2007年3月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以来,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536家,其中已开业440家。

  但是,据业内人士称,这些村镇银行中大多数却没有银行联行行号、不能发信用卡、不能进入征信系统、不能同业拆借……“自2009年以后,人民银行就没给四川新建的村镇银行批过行号,目前全省村镇银行都面临着金融服务基础缺失的问题。”四川省银监局调研员文维虎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透露。

  各受访村镇银行均表示,上述金融服务基础的缺失对于村镇银行发展极为不利。“主要是品牌声誉不容易建立,容易给人‘不正规’的感觉,本来村镇银行拉存款就难,如果连提供金融服务的基础都不健全,就更容易‘缺血’了。”文维虎说。

  据悉,金融服务基础不健全也令村镇银行在业务上遭受“歧视”。四川某村镇银行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为补充存款“血液”,该行曾向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提出将涉农财政资金在村镇银行存储的问题,却被上级财政部门否决,理由为“优先考虑大型国有银行”。“村镇银行能够确保把吸收的存款用于支持当地的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求,而很多大银行却是吸收了农村的存款去贷到城市去。”业内人士形象地比喻道:村镇银行艰难地筹措资金“输血”支持“三农”发展,而作为县域存款主力的地方性财政资金存款却被其他金融机构“抽血”出去。

  避免“一刀切”,村镇银行呼吁配套政策

  “全国各地村镇银行目前发展水平不一,有些发展偏离了其设立的初衷,对此确实需要更严格的监管,但不提倡‘一刀切’的政策,而是应出台更加配套的货币、财税及监管政策,引导其运营创新。”文维虎说,一方面,新老、城乡、大小银行“一刀切”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需要适当体现差异化,对贷款规模的限制应根据村镇银行各项发展指标而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央行应明确村镇银行联行行号、发行信用卡、进入征信系统的标准与条件,符合条件的应批准上述金融服务基础项目的准入。

  一位接受采访的村镇银行董事长建议,相关部门一方面应对村镇银行发展进行各项指标的考核,如“三农”贷款指标、平均单笔贷款金额等,由此确定哪些村镇银行真正做到了“小额、分散、支农”,而对于真正做到了上述特点的村镇银行,国家应当给予一些政策支持:比如,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进行资本金的支持,发展初期资金不够时人民银行给予专项再贷款,不受或少受宏观调控贷款规模限制,设立专项支持村镇银行的基金等。

  “任何村镇银行在发展初期,都需要一定程度的财政补贴,但目前‘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这两项政策却并未辐射到所有村镇银行。”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表示,财政部按照符合规定质量和条件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超过15%增幅的部分,按2%比例计算,对县域金融机构给予奖励,但对县级区却无增量补贴。该行虽然也属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农贷款比例达到了92%,但按行政区域划分该行所处区域为县级区,就不能享受涉农贷款得增量补贴。此外,从2009年开始,中央财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费用补贴,但同样是服务三农的村镇银行,先成立的村镇银行比后成立的享受的财政补贴年限长,而后成立的就没有,有失公平。该行建议,国家对村镇银行的扶持政策要在时间上和范围上保持一致。

【责任编辑:邹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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