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力度

来源:新华08网  2011-09-06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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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08网沈阳9月6日电(记者李仁虎 徐扬)今年上半年辽宁各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使全省中小企业发展与融资状况总体较好。同时,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等多方面问题,需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和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今年初,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出台了《辽宁省货币信贷工作指引》,提出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并明确提出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辽宁省各金融机构纷纷制定了优先扶持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措施,不断开发新的中小企业信贷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模式。

  业务重点向中小企业转移。以国有银行的经营战略调整为代表,各金融机构均将业务重点向中小企业转移。中行辽宁分行提出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业务的信贷投放力度,制定2011年新增小企业客户780户、新增中小企业贷款45亿元的目标。建行辽宁分行则放宽了客户准入政策,只要企业总资产在1.2亿元以下、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下,两个条件满足一个就认定为小企业客户,业务重点向中小企业转移。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立足中小企业,均制定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大连银行提出小企业贷款余额要突破100亿元,实现65%以上的信贷增幅。营口银行预计对中小企业的新增贷款投放将保持在投放总量的95%以上。

  推广特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各商业银行因地制宜延伸产品推广途径,开拓出适合辽宁经济金融特点的特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基于“商圈”,推进“商贷通”产品,通过了解和掌握商会内企业信息,以联保、互保、信用等多达11种担保方式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已为全市17个市场、10个协会、8个商会、2个产业集群共37个商圈提供34亿元的贷款授信,截至6月末实现贷款累放23亿元,贷款余额达到7.8亿。锦州银行推出的“小企业、小门店、小摊床”的“三小”信贷产品,通过核定经营状况、家庭收支情况、客户征信情况和担保人情况,对申请人资质进行评价,并采取延长还款周期、分期还款等方式缓解其资金压力。锦州银行的“三小”客户在锦州地区的存款和贷款份额均达到50%以上。

  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效率。商业银行各级机构通过扩大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等方式,基本都可在两周时间内完成审批放款。建行在贷款审批上,作为二级分行如丹东市分行最高可自主审批240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并且对小企业贷款派驻专职审批人,采取双人审批,组织材料与审批基本在一周内完成,加上抵押手续办理时间,基本两周可以放款。工行提高了二级分行的审批权限,如给予丹东市分行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商品融资3000万元、贸易融资3000万元的自主审批权限,在审批权限内承诺企业自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贷款到账,由省分行审批的15日内贷款能够到账。盛京银行在审批管理上,成立了专门的小企业授信审批部门-小企业信贷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并出台了《小额贷款快速放款方案》,简化审批环节。

  ——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持续改善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近期对辽宁省69家中小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其中有21家企业经营势头较好,42家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平稳,共占调查样本的91.3%。对丹东12家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2011年6月末,样本企业的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总体上升了15.31%,中小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中小企业贷款增长快于大型企业和各项贷款。2011年6月末,辽宁省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一般贷款余额7678.7亿元,同比增长24.2%,增速比大型企业高10.7个百分点,比同期各项贷款高8.5个百分点。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334.5亿元,同比增长33.3%,比同期各项贷款高16.6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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