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力度(2)

来源:新华08网  2011-09-06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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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不断提高。2011年6月末,辽宁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为56.8%,分别比去年末和去年同期高0.1和2.2个百分点,比大型企业高出13.6个百分点。中小企业在全部企业新增贷款中的占比提高。2011年6月末,辽宁省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57.6%,比去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比大型企业高15.3个百分点。其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26.4%,比去年同期提高9.7个百分点。

  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降幅高于大型企业。2011年6月末,辽宁省小型企业不良贷款(包括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余额152.7亿元,不良贷款率4.9%,分别比去年末和去年同期下降0.8和2.8个百分点;中型企业不良贷款余额81.7亿元,不良贷款率1.9%,分别比去年末和去年同期下降0.3和1.0个百分点。

  ——中小企业融资仍有困难需综合治理

  中小企业维持生产经营资金基本充足,但扩产技改和产业转型的资金需求量较大。贷款满足率在总体上有所提高,但因景气状况不同各行业满足程度有所分化,服装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满足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电子业和有色金属加工企业的贷款满足率有所上升。优质企业较易获得贷款,但大部分小企业自身条件仍然难以达到银行放款条件。中介机构的发展有利于企业获得贷款,但金融生态环境仍待改善,目前担保费率一般要达到2.5%-3%,有些民营担保机构费率高达5%-10%,加上贷款利率有的企业融资成本超过了10%,使企业经营已无利可图。利率上浮抬高了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成本,全省69家样本企业调查情况表明,2011年5月,样本企业的平均银行贷款利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1.2%,样本企业的平均民间借贷利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3.23%。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金融机构建议:

  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定性,探索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新思路、新体制。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新增贷款要向中小企业倾斜;要通过开展银企对接、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创新中小企业服务载体;要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机制,并进行宣传推广。

  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形成财政注资、财政补贴、财政奖励的综合性财政支持新体系。财政注资方面,财政政策可以在担保基金的资金充实上给予资金支持,扩大财政性担保公司的规模;在商业银行呆坏账的核销上提供资金支持;对战略新兴产业提供一定的财政倾斜。财政补贴方面,可以对中小企业的利息支出和风险损失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中小企业创新型金融工具如集合票据发行的担保费用进行财政补贴。财政奖励方面,可以比照涉农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奖励办法,对于发放中小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增量,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增强产业政策的引导性,形成重点明确、配套有力的产业规划与产业引导新格局。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符合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方向的先导产业,要有一定的资金扶持,避免这类企业因担保、抵押难而无法获得资金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其他政策要以产业政策为基础给予配套支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都要围绕产业政策制定相关的配套支持政策。

  进一步改进金融机构服务,加强中小企业信贷产品的创新与推广。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进入创业板证券市场进行融资;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发挥股份制融资功能,吸收民间资本、私人资本和外资进行参股;积极向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推广短期融资券、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通过发行债券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积极发展各类私募基金和投资基金,促进其对有前景的中小企业进行直接投资。加强软环境治理与整顿,打造良好的中小企业金融生态。要下大力气“清费去乱”,去除由中小企业承担的各类不合理费用;明确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的收费标准,杜绝各类提高收费的现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建设。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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