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台银大陆分行已实现利润3047万元

来源:新华08网  2011-10-28 18:50

新华08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陈键兴 林甦)记者28日从此间举行的首届两岸及香港《经济日报》财经高峰论坛上了解到,截至9月末,6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的分行资产总计51.36亿元,各项贷款4.63亿元,累计实现利润3047万元。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论坛上发表书面致辞,披露了上述统计数据。他表示,关于下一步两岸银行业的深入开放,两岸银行业监管机构都本着积极友善的态度,正在努力推动。

刘明康说,10月27日,双方监管机构就两岸银行业开放的有关成果达成新的共识,包括:大陆方面宣布,尽快审批4家台资银行设立大陆分行的申请;对于6家台资银行在大陆的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业务,在满足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后可收件尽快审批。台湾方面也宣布,已正式受理2家陆资银行在台代表处升格分行的申请,并将在互惠及符合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尽快审批其办理新台币及外币业务的申请。

据了解,目前,已有6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分行,分别是国泰世华银行、第一银行、土地银行、合作金库,华南银行、彰化银行;现有10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包括今年10月新设的2家代表处,已提出申请在大陆设立分行的4家台资银行是台湾银行、兆丰银行、玉山银行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陆资银行中,已有中行、交行、招行、建行4家在台设立代表处,中行、交行已提出将在台代表处升格分行的申请。

关于内地与香港的合作,刘明康表示,2003年8月银监会与香港金管局签订银行业监管合作备忘录以来,共进行了14轮监管磋商,有力地促进了两地银行业的深入合作,互设机构和业务发展均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

截至目前,共有14家香港的银行在内地设立了14家分行(下设4家支行)、8家外商独资银行(下设82家分行、189家支行)和9家代表处。截至9月末,港资银行在内地资产总计7059.99亿元,各项贷款3266.13亿元,累计实现利润46.59亿元。内地银行在港设立了13家子行(子公司),4家中小内地银行在港设立了代表处,业务也有快速增长。

刘明康认为,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为两岸三地的银行业监管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他表示,银监会将不断总结和探索适应台资和港资银行特点的监管方式,确保其持续发展和稳健运营;同时积极与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区的金融监管机构一道加强监管经验交流,共同提高监管水平。(完)

【责任编辑:姜楠】
已有0人参与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快速登录
返回新华08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