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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新资本管理拟明年初实施 监管更重国情

http://bank.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2年06月07日10:55

新华08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刘琳 刘诗平 苏雪燕)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制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汇报。银监会制定的这一管理办法拟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专家表示,管理办法在听取商业银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银行业实际情况,与国际接轨,推动银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目前看银行业达标整体压力不大,不过较之大型银行,中小银行某些指标压力较大。

2010年11月,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批准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交的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改革方案。在2011年11月二十国集团戛纳峰会上,各国领导人承诺于2013年1月1日前实施新资本监管标准,并于2019年前全面达标。据此,银监会制定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与国内现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新的管理办法体现了监管层对中国银行情况的充分考虑。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银行业资本充足率要求达到13%-14%。而中国银行业务结构与发达国家不同,储蓄高,以源生型业务为主,衍生业务比较少。目前国内各家商业银行均已达标,不会增加银行的压力。

招商银行新资本协议办公室主任文兵说,管理办法将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计入银行资本,同时,按照审慎性原则重新设计各类资产风险权重,下调了公共部门实体债权的风险权重。

“这是考虑到中国实际情况,像铁道部、交通部等部门发行的债券对商业银行来说,不算主权债券也不算企业债券,此次下调则考虑到风险敞口的设置,有利于商业银行风险权重管理。”任文兵说。

此外,新管理办法明确各类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提高了次级债券等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扩大了资本覆盖风险范围。除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外,将操作风险也纳入资本监管框架。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认为,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框架不仅与国际监管标准相一致,而且非常必要。近几年银行案件频频发生,在操作风险上应给予更多重视。

管理办法强化商业银行资本约束机制,是加强银行业监管、深化银行业改革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体现了监管层对当下外部环境的认识和考虑。

例如,管理办法下调了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引导商业银行扩大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投放。郭田勇认为,这使得银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也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农业银行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田学思说,农行曾经测算过,如果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对于资本占用为45%,而一般公司贷款资本占用为100%,因此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风险权重下调对于银行资本优化大有裨益。“发展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贷款,不仅有利于资本充足率达标,还将督促银行加强风险管理能力,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同时,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证券化、场外衍生品等复杂交易性业务的资本监管规则,引导国内银行审慎开展金融创新。

毕马威中国大陆银行业主管合伙人于冰认为,大中型银行对实施巴塞尔协议的准备起步较早,基础较好。对城商行和农商行而言,实施巴塞尔协议的基础相对薄弱,有一定挑战,仍需投入大量精力。

对此,新的管理办法延长了多项指标达标过渡期,如对国内银行已发行的不合格资本工具给予10年过渡期,并且明确指出,合理安排资本充足率达标过渡期,以利于保持适当的信贷增速。(完)

【责任编辑:邹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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