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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银行注册资本最低10亿元

证券导报2013年10月11日11:09分类:监管动向

核心提示:银监会发布公告,就《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上调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银监会发布公告,就《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上调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同时,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的申请人应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银行应当在内地/大陆设立代表处1年以上;提出分行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的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的总资产不少于60亿美元。

[责任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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