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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新标收紧银行流动性

京华时报2013年10月17日10:30分类:监管动向

酝酿两年多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监管标杆即将出炉。银监会日前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这一新指标,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五年内达到100%,这一新规将令银行的流动性再度承压。

流动性覆盖率缘于“巴塞尔协议III”,其主要内容是要求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银监会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这一指标是首次被引入到我国的监管体系中来,此前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监管核心指标为存货比,通过考核商业银行日均、月末、季末存贷比的形式进行流动性方面的监管,即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5%。

一位国有银行负债部相关分析师直言,多年来,“存贷比”指标因为覆盖面不足,风险敏感性不足,难以反映银行流动性风险而饱受争议,业内不少专家建议取消存贷比指标。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近年来银行业务模式的转变,贷存比指标已经难以准确反映银行真实的流动性状况,且容易诱发银行每逢季末加紧揽储形成恶性竞争等诸多弊端。

分析人士认为,在满足现有的监管指标之下,目前银行可自行一般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流动性数量,但具体标准难以统一,整体来看,银监会引入的监管新规将不可避免地削弱银行的流动性自主管理空间,加大银行的流动性压力。

或者正是考虑到各大银行承受能力,《办法》给足了银行达标所需的时间,《办法》给出的达标最后期限为2018年底,在过渡期内,该项指标应当在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

“新指标的引入虽然看似有些严格,但是长远来看能让银行更从容地应对季末、年末的资金考核。未来让流动性紧张事件发生概率减小。”前述国有银行负债部相关分析师补充道。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直言,将进一步促进商业银行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合理匹配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商业银行和整个银行体系应对流动性冲击的能力。

[责任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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