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 > 理财产品 >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大揭底:募集期超产品期(3)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大揭底:募集期超产品期(3)

证券日报2012年08月28日09:47分类:理财产品

核心提示:银行产品巧跨“揽储时点”,东莞银行发行的某款产品投资期限总共也不过26天,募集期却高达34天 。

东莞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募集期最长达34天

不仅是产品开始和终止时间的设计充满玄机,募集期限逐渐拉长的趋势也银行获益不浅。

一般而言,超短期理财产品募集期较短,正常时间应在1-3天。但本报记者对今年1-7月发行的912款1个月期限以下理财产品统计发现,募集期在5天以上(不含五天)的产品就高达266款,占比为29%。

募集期限最长的高达34天,为东莞银行发行的“2011年稳健收益系列月月滚动2号个人理财计划06”,发行开始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发行结束期为2012年4月18日,而该产品投资期限总共也不过26天。不仅如此,东莞银行发行的2011年、2012年稳健收益系列月月滚动及25天滚动多款产品募集期都超过了27天,募集期限比产品期限还要长。

另外,募集期较长的还有邮储银行,该行财富系列之“月月升”人民币理财产品每月发行的募集期也都达到了27天;汉口银行的两款,至尊理财12009期和12010期理财产品也分别达到了18和17天募集期;苏州银行的金石榴创利系列产品的募集期也多在8天以上。

从产品期限及类别来看,募集期限超7天的产品投资期多为1个月,或是滚动式产品。

从发行银行来看,募集期限超过7天的产品多集中在城商行,但也不乏中行、邮储、光大等国有及股份制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东莞银行今年1-7月发行的一个月期限以下的理财产品,募集期全部都在7天以上。甚至于该行发行的2012年稳健收益系列4天滚动所有产品的募集期也都达到了7天。东莞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投资者所投资金在募集期可获得活期存款利率

业内人士指出,在募集期间,投资者的资金大多是不计息,即便支付活期利息也是微不足道的,银行以较小代价获得了短期存款,而投资者的资金利用和回报率则因为募集期的拉长而大幅降低。假如一款一月期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5%,募集期也高达一月的话,客户在发行之初就购买该产品,实际的年化收益几乎缩减了一半。所以投资者应尽量在募集期即将结束的时候再购买。

【责任编辑:刁倩】

网友评论

已有0人参与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发言须知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周刊订阅,更多精彩(每周五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