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遭盗刷 银行要求先还钱(2)
律师
不应让持卡人先还被盗款
对于银行要求持卡人先还上被盗款额的做法,法律界人士认为,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和平认为,信用卡就是银行授予客户一个额度,在这个额度内,客户可以向银行发生借贷行为。当发生盗刷时,客户与银行并没有发生真正的借贷行为,而是另一个人借了银行的钱,被盗刷的也是银行的资金。既然是银行的资金,那么要客户先还款,显然是不对的。根据民事诉讼法,信用卡盗刷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应该“先刑后民”,等案件破获后,银行再向犯罪嫌疑人追究赔偿。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客户刷卡消费后,和银行形成了借贷关系,如果客户能证明非本人刷卡,那么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就没有形成。银行应该就此事进行调查,并向盗刷者追索赔偿。另外,银行有责任和义务保证银行卡的使用安全。当犯罪分子伪造银行卡并进行盗刷时,除非银行能证明持卡人对犯罪分子伪造信用卡提供了帮助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过错,否则损失应由银行承担。
支招
银行:先挂失再报警
银行还提醒,市民最好开通信用卡消费短信提醒功能,当收到异常消费短信后,可向银行核实;在口头挂失后,银行就会冻结该账户。
挂失后,市民应立刻拿着信用卡在附近网点或ATM机等自助设备进行查询或其他操作,留下凭证并证明卡主和卡均在本地,没有进行异地操作。同时向警方报警,并出示信用卡,证明人和卡都在本地。
网友:调低外币透支额
日前,网友提出的一种“调低外币账户至1美元/1欧元/1港币/1日元”的做法颇为流行。
单一磁条介质的双币信用卡在境外刷维萨、万事达和运通的POS机,因无需密码,极易遭遇复制和境外盗用。不常出国或不出国的维萨、万事达、运通、JCB的信用卡持卡人,可在网上银行自行关闭境外“无卡支付”功能外,还可申请将名下卡片的外币额调低至1美元/1欧元/1港币/1日元。银行人士称,额度调至“地板”了,理论上防海外盗刷是可行的。
此外,没有出境消费需求的市民尽量申请“62”开头的单币卡,手中有双币信用卡而近期没有境外消费需要,也可自行登录网银关闭境外无卡支付功能,避免信息泄露遭盗刷。(记者 王海燕 综合《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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