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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年末紧急清收不良贷款 行长员工总动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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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网2012年12月28日11:06分类:中资银行

核心提示:为尽可能多地收回不良贷款,在一些银行,不良贷款清收不仅与工资、奖励挂钩,甚至还关系到相关人员饭碗得失。有的银行相关人员已经因为清收不良贷款不力,受到降职、撤职的严厉处分。

不过,并非所有不良贷款都能通过上述方式收回,起诉便是剩下的唯一方式。为了尽快收回贷款,银行起诉后,通常会与法官、贷款人进行沟通,如果贷款人愿意偿还并承担诉讼费用,则可达成调解。

“不得已时才会打官司,能解决的都内部解决了。”前述国有大行江西分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都是清收难度大的贷款,有些贷款人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甚至为了逃避还款而出走,银行只能通过公安机关和法院追偿。

本报记者在浙江法院网看到,为了清收不良贷款,仅温州银行一家,就向法院提起70余起诉讼,开庭时间已从今年11月排到明年2月前后。而某国有大行南方一家地级市分行,近期起诉的案件中,仅在庭前调解的就有19起。

“我们行一般都是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起诉,整个过程非常繁琐。” 上述国有大行中部地级市分行人士表示,今年不良贷款诉讼量确实显著增加,不少不良贷款都是通过起诉收回来的。

为了尽量清收不良贷款,银行可谓是软硬兼施,穷尽各种手段。本报记者采访获悉,清收前银行一般会对不良贷款分门别类,并尽量掌握贷款人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资产等关键信息,再决定是否需要起诉。

“起诉一批、执行一批,穷尽各种清收处置手段后,将形成的贷款损失,立即组织材料申报核账核销。”前述国有大行江西分行在一份材料中写道。 而上述国有行中部地级市分行已采取了类似做法。该行人士称,一旦起诉,就要“诉必胜、胜必果”,力求改变过去“只赢官司不赢钱”的现象,确保不良贷款率控制在上级行核定范围内。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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