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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建立清晰的宏观审慎监管目标与架构(4)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9月28日14:52分类:监管动向

核心提示:强化宏观审慎监管成为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也成为国内经济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课题,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

进一步改革完善的思路

回顾我国宏观审慎监管建设的历程和现状,最终目的是为了建设面向未来,适合中国国情,能够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其中以下五个方面应予以重点关注。

第一,要尽快建立清晰的宏观审慎监管的目标与架构。宏观审慎监管的最终目标是监测、识别、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这就需要我们建设一个职责清晰和协调高效的宏观审慎组织架构体系,一个覆盖广泛和动态识别的系统性风险监测体系,以及一个兼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箱,这是有效宏观审慎监管的三大基石。

第二,要加快建立科学的经济周期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在笔者看来,系统性风险监测体系应当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更加科学地识别经济周期,并将着眼点放到经济波动对金融体系冲击上来。第二个层面是对金融体系稳健性的评估,压力测试应当常态化,要经常动态地评估金融体系,特别是银行体系抵御外部冲击和吸收损失的能力。第三个层面是对区域性风险的监测,包括政府融资平台信贷风险、房地产市场风险,以及行业(如过剩产能行业)和地域风险,也包括一些大型和超大型集团客户信贷风险。从各国金融危机的教训来看,系统性风险往往是在某个领域内率先加速积累的,通过对区域性风险的实时监测,可以做到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关口前移。

第三,要加快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箱。首先,我们要进一步梳理各类微观审慎监管工具所具有的宏观审慎职能,分析其实施和运用所带来的宏观审慎作用,提出如何综合运用各类监管工具应对系统性风险的预案。其次,我们要加快两个宏观审慎监管专项工具的制度建设,尽早出台我国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识别与资本附加的制度方案,并与相关部门共同起草制定逆周期资本附加的实施方案,既要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也要注意与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实现经济金融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四,要加快建设适合中国国情的宏观审慎监管组织架构。这个组织架构的设计既要立足我国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又要为未来的监管体制改革留有余地;既要职责清晰、责任明确,又要具备合理的治理架构,充分调动各个参与部门的积极性;既要提高宏观审慎监管决策效率,又要与其他宏观政策相互协调,减少政策冲突。在明确宏观审慎监管的具体组织架构后,还应当加快相应的立法工作,真正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

第五,要加快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与政策协调机制。首先,在当前分业监管体制下,各金融监管部门应尽快梳理本单位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责需要获取的信息共享清单,提交监管协调联席会议审议后建立各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共享备忘录机制。其次,要加快法制建设,通过立法明确各单位获取和提供宏观审慎共享信息的权利和义务,形成常态化、法制化机制。最后,还要建立各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政策协调机制,以及审慎监管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共同维护金融稳定和经济稳定。

(本文来源:《IMI研究动态》2015年第38期总第131期,经IMI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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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